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此前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为由国土资源部承担。
此前,我国未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由于牵扯部门利益,由哪个部门来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直存在争议,如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又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这不仅造成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繁杂,也容易造成登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作为一种公示行为,不动产多头登记直接制约着公示效果,给不动产物权变动、查询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本次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明确责任部门,被认为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入了实质性快车道。
然而,作为一项在2007年就开始施行的物权法中就被明确规定的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滞后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难题。以住房登记这一重要任务为例,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始于2010年下半年,意在全面支持房地产、公积金、保障性住房领域的公共管理应用,为楼市调控提供基础信息。数年来,这一项目的推进步履艰难:住建部曾一度将阶段性工程完成的期约从2011年底推至2012年6月底,后又不得不改成2012年底;今年7月1日,50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承诺再次落空。而此前进行的我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实质性的个人住房信息普查环节仍未入项。
作为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遇到了多重阻力。除了技术层面的因素外,不动产信息因其与反腐、稳定楼市等社会问题的关联,具有较高敏感性。包括个人住房在内的不动产真实信息与预期之间的距离,以及将可能带来的房地产调整,让利益各方都犹豫不定。2012年3月,北京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覆盖体系的一项统计初步结果显示,北京市有381万套房屋空置。这一数据引起了市场的轩然大波,而地产商所强调的土地供应不足和城市住房的高空置率、农村的耕地占用率之间已经不能“平账”,显示出灰色地带大量物权产权的隐匿存在。
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说,调控的方向、力度,住房、土地供给的比例分配等,都需要真实完整的数据支持,只有了解所有不动产总量和不同物权产权的占比情况,才能够清楚知道下一步调控的着力点,并在市场中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如果不动产信息是一本糊涂账,中央、地方政府和开发投资商之间盲目博弈,市场主体以及老百姓的消费和投资也一直处于缺少判断、非理性预期中,土地、住房等重要资源在炒作和刚性需求之间断层,国家调控很难找到抓手。因此,无论作为权利体系的重要基础,还是作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都需要破阻前行。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