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王振峰认为,年初不少地方把房价调控目标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在岁末之际才出台“突击调控”政策,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冲着完成年度调控任务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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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同比超过10%的城市达到了21个,这21个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已经基本无望。同时,还有26个城市的房价同比涨幅在8%-10%之间,这些城市同样被认为,完成年度调控任务的难度也都非常大。(11月19日《人民日报》)
一些地方在楼市调控上缺乏真诚,一直在短效的“堵”、“限”等老套路上“转圈圈”,明显是一种缺乏改革进取心的懈怠思维。
本月18日,广州国土房管局出炉了楼控新规——“穗五条”。上月,房价涨幅较大的深圳、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也都出台了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我们知道,年初不少地方把房价调控目标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在岁末之际才出台“突击调控”政策,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冲着完成年度调控任务而来的。
众所周知,住房问题关系民生,刚闭幕不久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虽然没有明确提到“房地产调控”的字眼,但也并不意味着放弃对今后房地产市场走向的合理引导。相反,在理顺房地产市场的立足点和手段上可能会有更多新的思路。
首先,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供需关系肯定是决定房价的第一要素。如何通过市场手段,优化配置好诸如税费、土地、资本等各种资源,理应是保障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其次,“市场决定”并不等于政府拱手无为。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和供应体系建设上,政府还应用心而为。过去那种短期的行政控制、以堵为主的思路该改改了,事实上它也并没有揪住历年来房价的脱缰之绳。不是说要勒令行政调控马上退出舞台,而是要考虑该如何完善。
另外,“以堵治房”还不如“疏导治房”。普通民众之所以认为如今的房价是扭曲的、不合理的,是因为这里既有收入与房价比的问题,也有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地方,更有地产“投机”气氛太盛、民众投资渠道狭窄单一等现实困境。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要做好“疏”,“管”的水平也有待提升。房价上涨有非理性的因素:一方面,灰色地产利益链条在运作;另一方面就是“地产腐败”,诸如以权谋房、以权谋地……从近期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相当多的官员落马都与房地产相关。显然,房子在他们眼里已经偏离了居住功能,而成为不法牟利以及资产升值的工具。这样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分配的公正,也挑战了公平的道德准则,更扰乱了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因此,加快构建透明、公正的房地产市场体系,是治理楼市的长效之法;而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经济网网友 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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