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许斌认为:“‘小产权房’转正”,绝大多数城市的房价会雪崩,将腰斩再腰斩。但出现这样的局面,错在房产泡沬本身,不能因此便抱住“土地财政”不放,死不承认“小产权房”的合理性,拒绝其转正。或者说,泡沫就是泡沬,终归要破灭的,越早破裂损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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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小产权房’转正”的风声也随之再起。(11月18日《新京报》)
所谓“小产权房”,在笔者个人看来,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指具体的房子。就是在未经转化为国有土地的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业主的产权被乡政府或村委会承认,却无法在国家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并未在法律上形成产权关系。其二,指个人、群体的自由选择权利。即我的土地我做主,想耕种就耕种,想建房就建房,想流转就流转。
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土地流转语境内谈“‘小产权房’转正”,不仅仅涉及到具体的房子,更涉及到个人、群体的自由选择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能实现“转正”,就不仅意味着给具体的房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更意味着个人、群体从此能自由建房,土地管理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
“小产权房”出世以来,虽遭不断打击,依然顽强生存至今。据媒体报道,截至2011年底,深圳市的“小产权房”达到37.94万栋,建筑面积占到全市的49.27%。另有消息称,北京的“小产权房”比例也达到了20%。这其中必有合理性存在。或者说,参照两市今日之房价,如果没有“小产权房”托底,租金会远高于现在,特别是中低端劳动者将无处可以栖身。
如果在自由选择权利意义上让“‘小产权房’转正”,随着汽车走进更多家庭和民众生活半径的扩大,新建的类似“小产权房”性质的住房还将大幅度降价。那是否意味着土地资源会被严重浪费?答案是否定的。越是自由选择,越是不人为制造稀缺,越是没有恶炒空间,空置率也将下降,大规模的“鬼城”就没有存在的可能性。在市场那一双“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辅以房产税引导,真正能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小产权房’转正”,绝大多数城市的房价会雪崩,将腰斩再腰斩。但出现这样的局面,错在房产泡沬本身,不能因此便抱住“土地财政”不放,死不承认“小产权房”的合理性,拒绝其转正。或者说,泡沫就是泡沬,终归要破灭的,越早破裂损失越小。
“‘小产权房’转正”,须谨防被操作成“一房四吃”。即“转正”后,只能以“房产税”引导并征收公共服务费,且税率应与国际接轨,控制在房价的1%左右。万万不可如某些“专家”建议,先要求补土地出让费,然后征房产税,甚至搞“一房四吃”,变着法儿收钱,千方百计地把“小产权房”的价格炒得比商品房还高。
有一点必须明确,纵然“‘小产权房’转正”,种种操作也应围绕着节约资源、增进民众福祉来进行,而不能围着“土地财政”旋转。就算实行房产税制度,也只能针对新建住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住房。对于现有之住房,则必须尊重合同,在约定的出让期内不征税。(中国经济网网友 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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