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工作中贯彻好群众路线

2013年11月12日 07:35   来源:人民日报   张乐斌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聚焦“四风”,重在学习教育、重在查摆剖析、重在整改提高,动真格、触灵魂,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生动深刻的群众路线再教育。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深切感受到,在宗教工作中贯彻好群众路线,就要把宗教工作当群众工作来做,就要增强群众观点、切实转变作风、做到廉洁自律,尤其需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新世纪以来,中央在宗教与宗教工作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宗教工作贯彻群众路线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如,科学把握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提出了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增强长期贯彻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自觉性主动性。中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这要求我们认识到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宗教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把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具体利益协调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大限度地把他们服务大局、造福社会的积极性调动好、引导好、发挥好。

  深刻认识世情国情教情。在宗教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点,必须善于知大势、明大局、议大事。应进一步培养世界眼光,善于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样化以及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深刻认识宗教问题、谋划宗教工作、贯彻群众路线;进一步培养大局意识,勇于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在改革攻坚、社会转型、矛盾和问题多发的现实挑战中找准定位、积极作为,深入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通过贯彻好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在吃透我国各宗教主要情况、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在广泛征求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意见建议并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团结和依靠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攻克重点难点问题,下大气力研究、解决和应对好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真正确立信教群众工作主体地位。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过程当中,我们普遍感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听取意见不够,对广大信教群众所思所盼了解不够。虽然我们有不少工作与宗教界、信教群众直接相关,但大多没能自觉上升到贯彻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点的高度来认识、谋划和把握,甚至有居高临下、闭门造车、越俎代庖、发号施令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究其原因,根本在于不是把信教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而是把他们作为客体和工作对象来对待。因此,在宗教工作中贯彻好群众路线,首先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认真解决好信教群众工作主体地位问题,进一步增强尊重、保护、团结、服务信教群众的责任意识。

  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当前,宗教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四风”问题。具体到工作思路方面,往往是习惯性、继承性、稳妥性思考多,着眼客观实际发展变化的预见性、前瞻性、突破性谋划不够,以致一些具体的政策法规明显滞后,迫切需要的、管用见效的相关政策法规难以适时出台;具体到工作举措方面,有的一招用多年却不见效,老问题不仅破不掉,而且在新情况下更复杂,靠一些老经验老办法难以为继;具体到工作方法方面,一些同志在工作中存在不得要领、不讲方式、不分场合、不看对象、简单生硬的现象。对此,我们应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正做到以新眼光审视宗教工作、以新实践促进宗教工作,尤其是要聚焦到宗教、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上,开阔视野,汇集智慧,凝聚力量,确保宗教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方法。

  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我国有上亿的信教群众,宗教工作“为民”的含义就是“为信教群众”。我们应尽好职、尽好责,切实为信教群众服好务。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信教群众的数量在增长,宗教事务在增多,没有“求实、扎实、落实”的务实作风,就难以在事关亿万信教群众利益的宗教事务管理方面有更好的担当和作为。做好宗教工作,态度一定要务实。一般认为宗教工作部门无权无势,但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严格自律意识,也会出为政不廉的问题。要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从思想到行动真正投入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切实找准问题、深剖成因、动真整改,使自己真正受到一次触动灵魂的群众路线教育,真正筑牢防范“四风”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不辱宗教工作使命。

  (作者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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