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 “养老并轨”是改革成果惠民的公平体现

2013年11月11日 06:59   来源:红网   醉江南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召开,新时期、新阶段的三中全会承载了众多的民生期盼,养老并轨改革是全国民众关注和期待的焦点,因为这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回顾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就会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并不同步,有专家甚至认为,这是阻碍养老金改革继续深入的最大问题,无疑十八届三中全会肯定会涉及养老双轨制如何“并轨”问题。

  近年来,养老金问题已成为举国人民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人们希望老有所养,即人们进入老年后,不能自己解决生活问题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家庭、社会的赡养。2300年前,孟子见梁惠王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这是孟子养老观念,也是孟子盼望的民生。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将逐渐增多,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中国传统文化中,尊老爱幼是一个文化传统,每个人都有年老的这个阶段,这是自然规律,不可回避。人到了老年以后,自身没有生产能力,只有消费了。如何让老有善终、老有所养、老有颐养,这是每个人很都关注的民生问题。但我国长期以来采用养老双轨制,这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产物之一,失去公平、公正的基础,也不符合让改革成果惠及大众的愿景。老有所养,快乐养老,平等养老,可见养老并轨是改革成果惠民的体现。

  由于改革进程不同步等原因,目前我国总体上存在两种养老金制度,即非缴费型与缴费型。两种养老模式的覆盖人群与职业、身份直接相关,且差距较大,因而受到广大社会公众的抨击,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按照身份的不同来适用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被认为是严重不公平的“退休双轨制”。所谓非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就是在我国中央及省级机关单位仍存在的退休制度,覆盖人群大概有1000万人。而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则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的需要个人参与缴费的保险制度。其中由于缴费主体、费率和具体操作形式的不同,又分为针对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农民的两种不同模式。如果将两种制度下的养老金水平做比较,待遇差距成为最受诟病之处。来自人社部方面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是企业职工的2.1倍和1.8倍。

  从养老双轨制分析看,养老双轨制无形中挖出等级鸿沟,制造出小众人群与大众人群的对立情绪。可见养老双轨制肯定是不公平的,双轨制“并轨”是一种最好的方式。大家很期待,尤其是企业,企业的人员终究在整个社会中还是占有大多数,他们更希望年轻的时候,辛辛苦苦为国家做贡献,老了以后拿的养老金不那么少。政府下一步应当怎么做,并轨是大家一个好的愿望,也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渐出台并轨的好方法。

  养老双轨如何并轨?这是一个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养老并轨试点五年仍然无甚进展,原因何在?需要拿出决心来解决这个症结。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关养老金并轨改革,推进时间已经超过5年半。2008年2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上述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报道称,浙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没开始做,还处于思考当中”;上海养老试点的推进目前尚无实质性突破;山西许多个企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老的养老金制度,并没有与并轨有关的改革迹象出现;重庆虽然开展了统计事业单位员工总人数、了解工资水平等“摸情况”的基础性工作,但严格来讲,改革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广东则进行了“半吊子改革”,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值得提醒的是,养老并轨是改革,需强力推行,就像国有企业改革一样,同时养老并轨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制度和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希望中央下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全力、强力推进才行,不偏离改革方向,不能太照顾小众感受。推进的基本原则应公平正义,再也不能分成三六九等,按身份、按地位、按从事的职业来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在一个社会里面,这是不公平的。养老并轨推进需要三五年、乃至十年都是有可能的,如果十年能够把这样一个关系到几亿人的大事、关系到全体国民的养老制度,出台一个体现公平正义的方案,那就是相当不错了。真正让中国经济改革成果惠民集中体现到养老并轨制上,并让人民群众深有体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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