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要成员。近年来,仙桃市牢固树立节约优先战略意识,坚持走内涵挖潜之路,在节约集约用地上作了一些探索。
(一)高位统筹,合理规划,积极优化土地空间布局。围绕“四化”同步发展战略,按照仙桃发展的科学定位,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作用,引领各类建设集中、集约。一是建设向城镇集中。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仙桃市注重通过城镇建设,促进全市土地集约利用。二是功能向区域集成。综合考虑自然地貌、人文特色、环境容量、发展现状等因素,对全市土地进行功能划区,科学定位,并因地制宜地进行配套建设,完善功能。目前,仙桃市已初步形成以机械、电子、新材料和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南城经济开发区,以合成类化工项目为主的西流河化工园区,以无纺布卫材项目为主的彭场无纺布工业园区,以重大食品药品生产及包装物流项目为主的干河食品药品园区等多个专业园区。三是产业向园区集聚。坚持园区功能集中配套,产业项目集中建设,做到产业链条在园区延伸,项目建设在园区集中,配套资源在园区共享,一个园区就是一个产业集群,切实遏制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近年来,仙桃市招引的项目基本上均按产业分类集中到了专业园区。
(二)完善标准,联控联管,努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仙桃市坚持采取有效措施,全程跟踪把关,着力推进项目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一是“六度”评量。在节约集约用地评判标准上,变单一投资强度审查为综合效益审查,充分考虑效益回报、产业带动、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进一步明确用地标准,规定所有项目建设必须满足“投资有强度、税收有额度、链条有长度、环保有程度、科技有高度、时间有限度”的要求。二是联动审查。在项目用地准入上,变国土部门独家预审为财政、国土、环保、科技等多部门联合审查,对投资强度、税收回报、环保程度达不到标准,产业带动有限,科技含量不高的,一律不予审查通过,严禁立项和申报用地。同时,严格批准项目用地合同管理,对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等作出详细、具体约定,明确违约责任,规定项目投资不符合合同约定指标要求、不按期开竣工,造成闲置、低效用地的,依法收回多余土地,并调整、取消有关优惠扶持政策。三是跟踪监管。明确项目所在镇办为项目建设监督第一责任单位,要求安排专人实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违约倾向。同时,强化核验监管,由市政府牵头组成项目核验专班,对项目实行竣工核验,核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理土地变更等相关手续,并严格依照合同约定追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二次开发,深度激活,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仙桃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有限,拓展用地空间,适应发展需要,必须做好、做足内涵挖潜这篇文章。一方面,在旧城改造中,仙桃市按照“改造符合规划、土地依法拍挂、妥善安置群众、政府政策扶持”的总体要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仙桃市通过充分利用长期空闲的土地,既极大地改善了城市面貌,也使得昔日杂草丛生的废弃地变成了城市重要的商业街和参观通道。此外,在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上,坚持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与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深度融合,整体统筹、长远谋划。
(四)重拳出击,专项整治,从严查处粗放利用行为。仙桃市近年来采取严格措施在全市集中开展了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和违规转让土地“三地”专项清理活动,经过两年多的持久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方面,按照“认定标准统一、调查方法统一、审查程序统一”的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初步清理出的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严格实行属地审查、部门审核、市领导集体审定的会审制度。另一方面,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坚持“依法处置、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分门别类作出征收土地税费、限期开工建设、依法收回等处置。
总的来看,节约集约用地与土地市场建设紧密相连,有其特定的市场规律,在旧城旧村改造、土地资源配置等活动的具体操作上,必须按照有序竞争的原则,始终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照顾群众利益,把是否改善民生作为如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路径选择的重要标准。同时,加大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在政府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向纵深发展。
(作者系湖北省仙桃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