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前来办事,市场价复印一张纸只要2毛钱,到了部分政府办事机构收费超过两三倍;有的花了高价钱还要遭遇“门难进、脸难看”的冤枉气。在安徽合肥一些政府机关,一些机关窗口单位明显与转变作风背道而驰,有的部门要么不提供相应便民服务,要么把服务“外包”,让商家借权营生,攫取暴利。(今日本报B04版)
在地方财政预算的公务经费普遍不足的情况下,一些政府窗口服务单位,为了保证提供的公共服务不打折扣,向服务对象适当收取打印费、复印费、工本费、乃至手续费等,用于维持公共服务成本支出,本无可厚非。然而,当收取的费用大大超过服务成本,甚至超过市场价格时,其合理性就不得不令人质疑了。特别是,公权部门将服务外包,让商家借权营生,攫取暴利,被宰的服务对象自然难以接受。
事实上,服务对象难以接受的,远不止于一些公权部门收取的“天价复印费”。比如,结婚本身是一件喜事,但在河南长葛办理结婚证时,必须去民政局指定的地方照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婚证只收取工本费9元,而在长葛市民政局办理却收55元,再加上结婚工本费共计64元。又如,办理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比照文件规定,办证费应该是230元,快递费20元,三项相加应交250元。但网友“不锈钢”向媒体透露,其女儿在湖北省黄梅县公安局办证,共交了现金1800元,乱收费多达1550元。
不可否认,一些公共服务机构借服务之机乱收费敛财,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潜规则。究其原因,仍是权力垄断、权力自肥作崇。值得注意的是,借服务之机乱收费的公共服务机构,无一例外的均为“要害部门”。他们习惯于利用手中的权力,卡住服务对象的“要害”--既然来办事,就必须接受一些“天价服务费”,否则,要么干脆不给你办事,要么故意拖着迟迟不办;由此,一些服务对象为了能够顺利办成事,尽管对一些“天价服务费”心生不满,也不得不被动接受。
可见,“天价复印费”复印的是材料,复制的却是权力自肥。也就是说,一些公共服务机构收取“天价服务费”,是一种隐性的腐败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和查处。首先,地方财政应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向社会免费提供公共服务;对于一些必须的工本费等收费项目,物价部门应核定收费标准,不能由公共服务机构自行定价,并敦促其明码标价,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特别是,一旦发现乱收费行为,应及时进行查处,不能任由“天价服务费”横行,让公共服务沦为权力自肥的一种“奢侈品”。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