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拒载不让座者 网友:乘客自己的权利呢

2013年09月27日 08:00   来源:长沙晚报   

  广西南宁市法制办发布的《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公交司机拒载老人最高罚款千元,且乘客遇到老弱病残孕等不让座,司机有权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以法规形式规范让座是否不妥?你怎么看?

  @cayanlm:道德问题真心别和法律绑在一起……很悲哀。

  @广州小笨笨:乘客有没有自己的乘坐权利呢?法律小白不懂了。

  @青人加贝V:老到何种程度,弱到何种程度,才应该让呢?

  @倾村小蛮腰:把那几个专用座优先老弱病残孕坐就行了,规定所有人让座只会适得其反。

  @蒼蓝辉炎:我是南宁人,我认为这个还是可以有的。但是我有点意见想和长辈们说说,就是染黑发固然是显得您年轻了,但对于想让座的我们就不太方便了,不注意观察的话不容易发现,还得观察一段时间来分析您的年纪,从而决定是否该让座。

  @京悦律师事务所:本意见稿值得讨论的问题是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拒绝让座是否应当成为公交方主张解除与乘客间服务合同的依据?因拒绝让座行为并没有对公交的运营行为产生危险,故应当区别于乘客携带爆炸物等情况。并且乘客让座的道德行为无法以统一标准规制,即使制定相关法规也会出现难以监管的情况。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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