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事件”折射了啥?

2013年09月26日 10:33   来源:荆楚网   杨敬东

  发帖少年先抓后放,公安局长竟是有案在身――几天来,甘肃“张家川事件”正在出现戏剧性续集。尽管当地政府表示公安局长的被停职与“少年发帖案”并无关联,然而,这前后几天的抓抓放放,无疑在消解政府公信力,而公安局长被举报、停职,也验证了一个说法,“打铁先要自身硬”。一个自身都犯法的执法者,很难让人相信,不会在其他事件上继续冒犯法律的尊严。(9月25日,人民网)

  在不少公共事件中,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先是自信满满,后是灰头土脸;先是无所忌惮,后是紧急灭火,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伤害。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官本位”思想的左右下,要么无视法律、要么曲解法律。

  “官本位”是一种以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意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唯上是从就是这种思想意识的外在表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就是这种思想意识支配下的具体行为。“官本位”意识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民本位”思想背道而驰,是制约科学发展的根本性因素。一个地区领导干部“官本位”意识越浓,科学发展阻力就越大,政治风气就越差。近年来,我国的思想解放活动取得了极大成效,但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官本位”意识根深蒂固,没有得到根本性触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彻底打破“官本位”意识,牢固树立“民本位”意识。

  “官本位”是“唯上是从”的制度安排。“官本位”意识在现实中也有制度支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唯上是从”。在一些地方,上下级之间不是双向互动运行的工作关系,而是下级对上级唯首是瞻,上级对下级拥有绝对权力的等级关系。在这种单一行政化体制下,往往是“官大嘴大”,惟我独尊,“一言堂”,是否对错的评判标准不是实践而是官帽的大小,官员的意见成了判断正误、善恶、美丑的唯一标准,并且官越大说的话就越正确;对下级官员说来,一切只对能决定其个人命运的上级官员负责。另一方面是职级的泛化。“官本位”总是与“级别”紧密相连的,“级别”是体现“官本位”的最基本方式。在一些地方和领域,除了行政职位有级别,很多与“级别”不相干的空间也逐渐打上了“级别”的烙印。企业有级别,企业领导要对应行政官衔;演员、教师、医生、科研人员,要用级别来套;甚至和尚、老道,也得看他相当于多大官,以至于闹出“处级方丈”、“局级住持”这样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

  古人说得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对于执法者而言,要求别人守法,自己先要守法;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试想一下,如果执法者心无敬畏、目无法律,人们的法治信仰如何建立?如果执法者刻意曲解法律、甚至以法律名义践踏法律,执法者的权威公信又从何谈起?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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