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打”期间,东莞安监局窝案引发3处座被捕,身为局长的陈建国被控以单位名义收“回扣”700多万元,并受贿40万元入高尔夫会籍。9月23日,安监局原局长陈建国、原副局长沈善智、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高景荣职务犯罪一案在莞宣判,陈建国被控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获刑13年,沈善智与高景荣数罪并罚获刑7年至3年6个月不等,宣判后陈建国与沈善智表示上诉。(9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作为局长的陈建国看到其中隐藏的“油水”,勾结下属沈善智、高景荣指定高培学校作为全市唯一培训机构,从中捞取巨额“回扣”。而这个被指定的唯一培训学校却没有任何培训资质。双方商议,高培学校每发一个证件,即按照20元至200元不等的回扣标准向安监局支付款项。起诉书写到,2005年到2010年,沈、高二人共从高培学校收取了7030736.2元回扣。
作为堂堂的安监局局长,本应该为社会的安全监督一身正气,为群众的安全鞠躬尽瘁,但遗憾的是,这位东莞市安监局局长却利令智昏,居然伙同属下在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培训上大做文章,把没有培训自制的学校指定为唯一培训学校,试问,这样的学校能培养出合格的人才吗?他们此举将安全监督工作放在了生命位置?又把群众的生命财产置于何地?
近年来,因为贪腐落马的安监局长数不胜数。不是安监局长这个岗位很危险,而是本来作为监督者的权力有时却不受监督,本来大有作为的岗位有人却不作为,因为事故频发导致舆论追责,继而查出问题而使安监局长官位不保。
这些安监局局长“前腐后继”让人感到十分痛心,但令人深思的是,在国家加大力度反腐的形势下,他们为何还会铤而走险呢?其原因就是在安全生产的监管链条上缺乏对监管者的有效监管。如果缺少健全的监管机制,那么安监局长“前腐后继”也就会继续。
安监局长陈建国及其两名下属最终沦为阶下囚,再一次敲响了反腐警钟,我们在拍手称快的同时,更应该深深地反思:如何加强领导干部的官德建设、如何真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我们来说,这才是真正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