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辽宁省抚顺市8个区县同时举行仪式,哀悼8·16洪灾遇难者。截至当天此次洪灾已造成76人死亡88人失踪。在重灾区南口前镇,一桥之隔的两个村,一个村零死亡,另一个村死亡和失踪者达88人。(8月25日《京华时报》)
在这场洪灾中,同属一个镇,仅一桥之隔的邻村北口前村却是零伤亡,据村支书说,16日下午3点多接到乡里通知,9名村干部随即挨家挨户通知,组织村民转移,有几户不愿意走,被工作人员硬拽了出来。这让人不难想到,伤亡惨重的南口前村是否组织群众及时转移?对此,镇领导是这样说的,16日上午,镇里就下发通知,要求包村干部下到各个村屯,组织群众转移,但“村干部人手有限,难以挨家挨户通知到”。
一桥之隔的两个村面对汛期暴雨,为什么会出现迥然不同的结果。试问,村干部对“通知”的执行力哪里去了?镇上的包村干部真的做到了下村指导、督促、帮助开展转移工作了么?涉事干部是否都存在“汛期年年有也没出什么事”的侥幸心理?一句“村干部人手有限”难辞其咎,这样的说辞是“装”没看到问题的冷处理。笔者认为,事件背后是我们基层干部在做群众工作中缺乏勇为善为的责任心,以及坦然面对错误的胸怀。面对灾难,干部不能拿群众生命作赌注。
基层工作千丝万缕,汇聚到一点上都是在做群众工作,面对社会矛盾聚集的环境、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多样的服务对象,有时会感到事与愿违、力不从心,如果以此为借口推脱工作,势必会消磨意志,工作止步不前,甚至出错。我们应拿出人民公仆的担当,劣势而上,越是在困境越要增强服务的本领。这份担当也体现在执行力上,基层是处在各种复杂环境的风口浪尖,是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连心桥,如果在这里造成政令不通,再好的政策也不能落地生花、再急的指令也不能险为夷,最终权益受损的还是群众。
面临突发事件,我们应有一套科学的应对预案。在各行业都有相关内容的预案,但当事情发生时,这些预案是否奏效,就需要我们做到事前科学评估,事后总结完善。在南口前镇,面对气象部门的洪灾预警,仅一纸公文通知了事,不免让人感到怀疑。涉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为什么不能多管其下疏散群众,平时就该做好维护的村广播这个时候应该发挥作用,还有联村干部和志愿者齐行动,逐户清场,这些应该对应对“人手不足”起到很大作用吧。
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的根本考量,特别是涉及群众最基本的权益问题,别让洪灾冲垮百姓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信任。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