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帖反映“日前普洱市思茅区六顺镇一名张姓主任酒后泄愤砸8辆车”的情况,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日通报称,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张乂元为思茅区六顺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于8月16日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机构认定的价格依法处理。(8月21日新华网)
酒后为泄私愤,连砸8辆车,该干部可谓是“牛气冲天”。其实,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的车被别人无端划花,隔谁心里都不好受。就算如此,也不能将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发泄到其他无辜者的身上,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当自己的利益被侵犯,应该选择正当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况且作为国家干部,还应当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自己的车被无端划花,利益受人侵犯,应当选择合理合法的途径自身权益,在社会中作出正确示范。逞一时痛快,砸了他们的车,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制造出更多的问题和矛盾,这不是一名国家干部该有的作为。
从中也可以嗅到该干部身上的流氓气息,缺乏干部应有的法治思维和个人修养,起嚣张跋扈的牛气也正是从此而来。别人侵犯到自己,自己就要以相同的方式报复回去,找不到对象就乱发泄。只想到以暴制暴,不懂宽容谅解,这不是流氓形式是什么?
当前,社会中确实存在一些个素质差,思想极端的人存在,在行动中缺少社会道德和责任感。但是,身为国家干部,就应该自觉提高思想觉悟,加强道德修养,提升个人素质,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起到榜样作用。怎么能够放低对自己的要求,成为社会的破坏者?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