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些职业伦理捍卫者,社会道德的改善也就多一份支撑,而不至于无处所依
1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著名女法医王雪梅通过视频声明:“没有能力改变现状,只能退出”,辞去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职务并退出中国法医学会,并以一个在职法医身份,退出中国的法医队伍。王雪梅称,自己的名字不能与出具“荒谬、不负责任”的鉴定结论的一个学术团体混为一体。(8月18日《新京报》)
舆论在扩散这条新闻时,大多将关注重心放在“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退会”上,言下之意,媒体更关注的是王雪梅对于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这一职务的“抛弃”。事实上,有关于王雪梅的这一“新闻”,至少存在两个层面的“故事”:一是辞去法医学会副会长职务并退会;二是以在职法医身份,退出法医队伍。
王雪梅宣布退出法医队伍,其实恰是出于对职业伦理的捍卫,对职业操守的敬畏。虽然王雪梅“退出”的一个直接原因是缘于一起个案,但从常识而言,让其感叹“没有能力改变现状,只能退出”的,应该更指向就业大环境。
当然,也许有人说,像王雪梅这样的“退出”,只是一种消极的不合作,而社会向好,从根本上说还是需要能够改变和行动的公民与职业精英。事实确实如此,但于个体而言,当“没有能力改变现状”时,选择退出或许比“行动”更具考验性与勇气。“退出”意味着自我孤立,不盲从于良知与职业伦理之外的蛮力,不向已有的恶妥协,而行动改变却容易在道义上赢得支持者。所以,“不能改变就退出”,就显得更为稀罕。而最常见和普遍的,恰恰是在盲从中的随大流者——风险小,又可保有“立足之地”。从小的方面说,这种盲从与妥协,是个性泯灭和职业操守的放弃;从大的方面讲,则是公民与社会精英的沦陷,乃至主流价值崩塌的一个显见标识。
“不能改变只有退出”就是一种改变。虽然王雪梅辞职的具体缘由有待进一步分解,但是“说不”的态度,至少代表了一种捍卫职业伦理的姿态。在一个道德崩塌屡屡上演的年代,呼吁道德改善的声音日隆,而最符合现代价值标准,也可能最有效的道德拯救方式,恰是重塑和重拾职业伦理。多一个职业伦理捍卫者,社会道德的改善也就多一份支撑,而不至于无处所依。
我无意夸大王雪梅的个体选择所诠释的价值,也无法奢望一个人的努力,就可以换来某种实质性的改善,但一个社会向好,必定建立在个体对于恶与沉沦的不合作与拒绝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们不妨将王雪梅视为一个纯粹的职业者,她告诉那些盲从者和无条件的妥协者,真正的职业观应该是什么样,在职务的服从与职业操守的坚守上,该做出怎样的选择与平衡。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