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进行集体学习。这是党中央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趋势、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应抓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开发战略。建设海洋强国,需要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指引。目前,我们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统一的国家海洋开发整体战略,沿海各省市大多采取粗放的开发模式,海洋资源浪费严重,海洋环境污染加剧,迫切需要国家对全国海洋开发进行统筹规划、整体布局。为此,应尽快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开发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及海岛、海水、海岸保护与利用等各种专项海洋规划,把海洋开发规划纳入全国国土规划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统筹考虑。
建立健全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应参照和借鉴世界海洋强国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和基本国情,完善现有涉海法律体系,为建设海洋强国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尽快研究制定海洋基本法和当前急需的法律,修改和梳理现行海洋法律法规;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证有力的海洋行政执法体制,加大海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全国人大设立专门的海洋委员会,在国务院法制办设立专门的海洋法制司,统筹海洋的立法、执法工作。
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海洋开发与保护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应秉承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统筹兼顾、共同推进的理念,以最小的环境代价赢得最大的开发效益。应严格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坚持集约、节约用海,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益;加强用海项目对海洋环境影响的评估,实行海洋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补偿;积极开展海岸带、海岛整治修复,加快建设海洋牧场;加强海域管理,严格海域审批。
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我国海洋科技起步较晚,与英美等海洋国家相比,在海洋遥感技术、海洋导航技术、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海洋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投入的驱动,科技含量较低。据统计,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超过70%,而我国仅有30%左右。为此,应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加强基础研究投入,促进科技创新产出, 提高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和国际竞争力;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制,建立有效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大对海洋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海洋科技创新,形成共赢联合机制,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能力。
加快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海洋强国,人才是关键。应加强海洋人才培养,重点培养和造就能进入海洋科学前沿和有国际影响的优秀人才;扩大海洋教育规模,增加沿海地区海洋大学和海洋职业技术院校的数量,增加海洋科技人才的后备力量;加强海洋学科专业点建设,增加能反映海洋科学技术新发展方向的专业和内容,扩大海洋高层次人才培育;加强对海洋从业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加大企业一线熟练技术工人、高级技工等实用型人才的培育。
加强宣传教育。部分民众海洋意识淡薄,重陆轻海,忽视海洋开发与保护,忽视海洋权益和核心利益捍卫,这不利于海洋强国建设。应通过各种形式、各种途径,大力普及海洋法律法规和海洋知识,宣传海洋在国民经济、国防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作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经济意识、海洋环保意识和海洋法制意识,引导人们从根本上树立海洋强国是中华民族实现强国梦想必然选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热爱海洋、关注海洋、开发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