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男子北京砍人:救治精神病患是项平安工程

2013年07月19日 09:15   来源:环球时报   唐盛利

  近日发生在北京的一起精神病患者伤害路人案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它与此前广西42名精神病人“大逃亡”事件一起让我们认识到救治救助精神病患者的重要性。让精神病患者回家,是一项平安工程,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

  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约1400万,录入全国信息管理系统约310万,还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或“被锁”或在外流浪或地处偏僻没有被发现,根本没有纳入救治范围。我国目前平均每万人的精神科床位数为1.58张,而全球平均水平是每万人4.36张,精神科专科医师仅2万多名。面对严峻形势,我们需要首先从提高救治能力入手,一方面力争应治尽治,畅通信息渠道,防止他们游离社会,还要不断提高接纳能力、提升救治水平,从而实现让精神病患者“早回家”的目的。

  与此同时,还应强化康复救助能力,让精神病患者“能回家”。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目前,有相当部分病情稳定甚至痊愈的病患仍留在精神病医院,一个重要原因是监护人担心回家再犯病,伤人损物,不愿接其回家。在这方面,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实行的社区康复方式值得借鉴,这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社区(村)康复服务体系,充实社区(村)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力量。要整合部门之间、部门与社区之间的资源,密切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康复事业发展,如北京市有社区卫生部门与残联组织携手共建精神病温馨家园,吸纳了部分康复患者。另一方面,增强康复保障能力同样重要。精神病患者只要按医嘱服药,一般不会发病。但由于各地社会保障能力高低不同,有的地方没有把药效好、价格偏贵的药纳入医保或新农合报销范围,这就需要扩大药物报销目录,基本满足患者需要。

  此外,还应通过法律制度保障精神病患者“好回家”。当前的中国社会,不少地方对精神病患者及其家人视若瘟神,避之唯恐不及。结果,一些患者本来可以出院但家属不愿意接回,医院对此也非常无奈。其实,把患者接回家庭监护照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法定义务,对于长期不接甚至不让患者回家的监护人,医院及有关方面可以依法起诉,从法律层面上督促精神病患者有家能回。

  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有效救治救助,既是民心工程,也是平安工程。我们不仅需要集中社会力量和资金,兴建或改造一批精神病医院,建设一批社区康复场所,还需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病患者的氛围,从而让精神病患者早日康复、有家能回、有家好回,重新融入社会。▲(作者是中央综治办副处长)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