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撇开市民,脱离群众之举

2013年07月08日 09:18   来源:荆楚网   庞青松

  河源市文昌经济适用房被河源市政府称为“民生大事”,它建成后能提供583套住房。今年6月19日分配方案出炉,这些经适房只面向河源市市直单位的住房困难职工,住房困难是指职工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内无房产。(7月7日 中国江苏网)

  从经适房分配对象看,没有涉及普通群众。相关文件说得很清楚,分配对象为“市直单位(含中央、省驻河源单位)在市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困难职工(含临时工)……住房困难是指职工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内无房产”,要想成为本次经适房的分配对象,你首先得是单位的人,哪怕是临时工也行,单位要带一个“直”字,市直、省直、央直,就是没有普通市民。莫不是因为河源市的普通市民中没有困难户,没有无房户? 再看看“经适房”的要求,“经适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没有找到普通市民中的困难户不能申购某一批经适房的条例。

  从经适房的规模、品位看,严重超标,难洗违规之嫌。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河源市此批适用房,“住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 几乎都是3房1厅的大户型,这样大的规模真的是困难职工所急需的吗?

  为什么要撇开市民呢?原来,此次的经适房实在是有利可图,无异于天上年馅饼,套内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按河源市市物价局会同河源市住建局按有关规定核定的建设成本出售,每平方米约2800元。超出60平方米的,按市房管局提供的2012年市区普通商品住房均价每平方米4717元出售。“60平米内的价格,实在太便宜了,周边楼盘都要比这贵一倍。”老百姓看得很清楚,1平方米就比市价便宜1917元,60平方米就可以少付115020元,这样的好事谁不想要?这样的好事怎么能把市民撇开?请给普通市民一个理由。

  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是好事,但绝不应抛开普通市民,解决住房困难,在干部职工与普通市民之间更应该优先考虑普通市民中的困难户。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保持血肉关系不是一句空话,它需要政府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去诠释,去落实,凡是有损于为民服务宗旨,有损于干群关系的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纠正。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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