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东吴川市人民法院26日通报称,近日吴川市公、检、法等多家单位100多名工作人员到该市塘缀镇低垌村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判决、进行划界立碑行动时,遭到该村村民的暴力抗法,数名执法人员被打伤。目前,已有3名违法嫌疑人被司法拘留,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法治社会,有了依法判决,公民理应遵法守法。但是,在吴川执行中遭到农村民众的“暴力抗法”,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由征地、拆迁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如何通畅和规范群众诉求的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如何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理应成为地方政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开放深水区,文化多元、利益多元,基层矛盾纠纷多自然不可避免。作为基层政府,在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时,应扮演好人民利益维护者角色。只有及时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自己口口声声说的“依法执行”,却出现群众“暴力抗法”的现象。
然而,在一些地方个别领导干部或基层政府,仅代表矛盾冲突的一方利益,深深卷入了民众的利益矛盾与冲突中。其结果,不仅无法以公正的姿态正确处理矛盾纠纷,而且损害了地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
因此,出现“暴力抗法”现象之后,除了对违法嫌疑人依法处理外,还要进一步调查涉案的公职人员是否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调查机关法律判决是否做到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更要深刻检讨一下,有关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个别地方出现“暴力抗法”现象,其实折射的是一些地方没有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关键,是加强基层官员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建立健全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我们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因此,只有深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体制机制,才能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与纠纷开辟新途径,避免“暴力抗法”现象重演。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