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倒错和权力僭越下的“福利房”

2013年06月28日 09:54   来源:中国网   朱四倍

  今年5月,深圳馨海苑进入公众视野。深圳海关这个超低价分配的福利房,因在市场上高价出售,而受到广泛关注。在北京东四环大郊亭桥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拟售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五分之一。此前,郑州市三分之二的经适房都被相关部门拿走,面向社会公开摇号分配的只有三分之一。(6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福利房的冰山一角被曝光后,舆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要命的是,一个可以看见的判断是“如果不解决制度问题,类似事情还会发生”,并且保障房分配正呈现出双轨制的趋势,且有日益固化的危险。这难免让人忧虑。

  事实上,公务员福利房有着政策上的合理性与正当性,1999年国办转发建设部等部门的通知 (厅字[1999]10号文),为中央在京机关公务员住房留了两个出口:一是由中直和国家机关管理事务局统建统分;二是各部委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这被认为是公务员福利分房的“尚方宝剑”,而在专家看来,这给公务员“福利分房”留下了制度豁口,以至于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已超出了“自有用地”范围。

  那么,在民意汹涌之下,靠什么缝合而不是加剧撕裂“制度豁口”呢?最起码不能让制度的豁口越来越大吧?笔者以为,“制度豁口”的实质是一种恶性循环:离权力越近好处越多。而公务员群体和央企乃至一些高校纷纷凭借自身拥有的资源谋取福利房无非是通过权力或其他资源进行或明或暗勾兑的结果。

  面对福利房的非议,曾有某名牌大学校长声称,“我做的一切,没有比政策所允许的多一步或少一步。”也就是说,对福利房的占有是理直气壮的、理所当然的,似乎不如此做,就是“对不起”政策。这是不是所有对福利房趋之若骛者共同的心态呢?但他们可能忘记了一点,部委、央企和事业单位的福利房,表面上看是员工福利,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因为这已不是在解决住房问题,而是成了牟利的手段,成了抽空公平和激化矛盾的导火索。且不说,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够建设“福利房”,单就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拖了住房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后腿”,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底线的侵蚀。

  一个鲜明的昭示是,所谓福利房的江湖就是权力的江湖,普通百姓是碰不得、摸不得,只能是望“福利房”而兴叹。正因为如此,只有割断隐藏在福利房背后的隐秘逻辑——离权力越近得到好处愈多——才能让福利房的江湖在我们的身边消失。恐怕只有把自己弄成特权阶层的单位和个人才可能为牟取福利房而悠然自得吧?往深层次说,福利房的江湖未尝不是一个权力游戏的江湖,未尝不是一个腐败的、利欲熏心的江湖。有必要指出的是,当下不少地方都在采取所谓“委托代建”“ 定向开发”方式为公务员群体建房,加上各种各样的权力式税费减免,已经是超国民待遇的腐败行为。

  福利房是一种利益倒错,是公务员等特殊群体把自己当成社会“主人”而非仆人的折射;福利房也是一种权力僭越,是在利用公权谋取自身私利,在向特定的人群输送“特殊利益”。面对公务员群体对福利房的坦然“笑纳”和惟恐拉下的态度,有必要反问:公务员群体难道真的把自己放在了特权阶层的位置吗?若果真如此的话,可有机会去感知普通百姓所承受的生活和民生压力呢?福利房的“制度豁口”,不仅是对社会公平规则的侵蚀,更是在抽空公众本已脆弱的社会公平信心,让公众渴盼的公平和正义越来越陷入到逼仄的空间中。这是对社会和公众的双重伤害,发展到最后,连特权阶层也要为之付出代价。

  说到底,福利房是以权力为中心进行的分配,并且与体制外的人无涉,越是拥有大权力或者核心权力的部门,越能分得更多的好处,而普通人只有“眼谗”和“干看”的份。因此,福利房的制度豁口,必须缝合和修复,而不能越拉越大。其实很简单,“公务员住房不应该由单位解决,而应该走市场化道路。公务员买房,能买就买,由市场决定”。公务员不能把自己当成是社会的特殊群体。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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