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烁因开车和对方发生纠纷并动手打人,被打者是北京某报女记者及丈夫。16日上午,当事人表示,王烁在电话中道歉,双方和解。(《现代快报》5月17日)
报道中还指出,打人的起因是王烁一帮怀疑女记者拍自己,想要抢走手机,结果手机没抢到,女记者就被打了一巴掌。
我们不禁想起两年前王烁因涉枪案被公诉至法院。不过现在的王烁并没因此收敛,而又出现打人事件。虽然事后道歉,但仍遭到不少质疑:王烁如果涉枪案罪名成立的话,在服刑期间怎么会出现在街头嚣张伤人? “真是京城恶少!”网友如是说。在此笔者想说的是,司法机关面对这种情况,应该要直接拿出强有力的惩罚措施才行。
有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相关司法部门。当问及王烁涉枪案的情况时,对方竟表示不方便回答,并希望记者“不要再为难我们”。 堂堂司法机关对记者说出这样的话,多少让人觉得有些寒心。司法部门的工作本就是维护法律、确保法律被正确的执行、解决争议。而现在的这种不要“不要为难”何尝不是在逃避自己的责任呢?
早在两年前发生涉枪案时,司法部门就应该给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不是到现在消息都来自于网友“传言”。模糊的处理结局带来的只有公信力的缺失和大众的不信任感持续增强。这些本该第一时间公开的事实真相,到底还要让公众等多久?引起公众强烈关注的事件和问题上,缄默和回避无益于化解矛盾,滞后和敷衍只会更加激起围观和猜疑。让“真相成深水,结论被雪藏”的做法,最终收获的往往是适得其反的效果。
所以笔者在此倡导司法的回归,不管是现在法律不很完善以至于解决不了一些棘手的问题,但是至少是做出了努力,而不是坐而旁观,那么从迈出的第一步来看,这就足够了,接下来再去求索完善的问题,我想会更容易的多。
最后报道指出,在派出所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王烁才勉强同意电话道歉。“勉强”一词用在这里,受众不难发现其中赤裸裸地无奈与痛心吧,缺少相应司法的公正会使这类事愈发扩大,到最后造成的后果恐怕也会变的难以控制,哪怕是最权威的司法也约束不了了,这种结果恐怕谁也不希望看到。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