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考上公务员,多环节绿灯需要深挖

2013年04月08日 09:58   来源:荆楚网   王继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务员报考条件,“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重庆云阳一名在案嫌犯却成为“漏网之鱼”,并在岗位上工作一年。近日,这名在案嫌犯和多名参与其政审的官员受到当地政府处分。(4月8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在我国能够经过层层招聘,考入公务员的队伍,其难度不言而喻。据资料显示,2012年重庆录用比例为83:1,更有一些热门的专业曾达到“千里挑一”。可以说,考公务员从报考条件开始,就要面对诸多竞争,时刻要经受最严格的审查。

  然而,一名在案犯却能通过层层审查,并成功考进公务员队伍,这样的“漏网之鱼”的事实让人不敢相信。一个环节出现疏漏,可以谅解,但多个环节同时为某人亮“绿灯”,其背后的根源就值得质疑,是制度真的流于形式,还是人为所至?

  尤其是一名国家的工作人员,我们虽然不清楚“江口镇胜元社区党支部书记”是何职位,而且,张彬还有没有其他的“特殊身份”,但能够在别地发生“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这样的人,肯定不是普通的老百姓,相关部门应该给予身份说明。

  因为,这对于在案犯如何能够“神不知,鬼不觉”进入公务员队伍,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失职,还是有意开“绿灯”,在本质上有根本的区别。这同样也是民众质疑和心存疑虑所在。

  而且,对于一名取保候审的在案犯,公安机关竟然未被列为监管对象,更有甚者,“在公安部门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时,无法查到张彬的违法犯罪记录”,这样的事实,真的让人无语!该人的“案底”怎么消失得如此彻底?

  同样,考察组对张彬进行考查也可以理解流于形式是必然!因为,没有“案底”就是好同志,还能有什么问题?也不必履行相应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制度了。当然,还有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审核把关部门,可能也是因为需要审核的人太多,不可能做到一错不出吧?所以,出现疏漏也在所难免。

  但,不管怎么说,在案犯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并上班一年,还是被人举报才发现。这不能不拷问我们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以及是不是又一起所谓的隐蔽的“违规”招聘事件!要不哪么多环节的“绿灯”同时亮起,“仅工作失误或监管不力、流于形式”实在难以服众,背后的真正根源值得深挖!

  “湖南临湘市检察机关已就张彬‘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为什么,之前不公诉,这同样也需要有关部门给民众一个可以说服的理由。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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