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报道,在浙江萧山,有人将死猪肉做成饲料卖给养鸭场。当地一家养殖场的人称,偷死猪的人多得不得了,你刚把死猪埋了,他立刻能跟踪到把死猪挖起来。
众所周知,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凡是不明死因出现的病死猪,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可能存在的病菌传染与传播。
但是,由于无害化处理成本很高,养猪户没有能力承担。一般情况下,都是作深埋处理,以此来减少病菌的传染与传播。这无疑给不法分子带来了从事不法活动、牟取不法利益的空间,也带来了疾病预防和控制的压力。
将病死猪做成饲料,销售给养殖场,很显然是一种危害极大的非法活动,毫无疑问应当禁止,应当予以事业有成打击。然而,事实却告诉我们,这一非法行为,不仅不法分子在毫无顾忌、不择手段地做,地方政府也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地看,以至于病死猪做成的饲料,源源不断地销售到养殖场。自然,各种可能存在的病菌,也就源源不断地流到养殖场,流到消费者的餐桌上。即便不发生严重的疾病传染与传播,各种隐患也是越积越多。
虽然无法知晓,正在蔓延的H7N9疫情是否与病死猪的大量抛江和被做成饲料来销售有关,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改变,即便此次疫情与之无关,也无法避免下次可能出现的疫情也会与之无关。就象去年以来出现的严重雾霾一样,可能不是哪一次的环境污染造成的,但绝对是环境长期被污染、被破坏造成的。病死猪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总有一天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伤害。
十年前的SARS,我们付出的惨重的代价,今天的H7N9,虽然没有形成大面积的疫情,但从各地所采取的措施、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看,也已经代价不小了。相反,如果日常的管理与监督严一点,相应的投入增加一点。对出现大量病死猪的养殖户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财政资助,并组织一些力量,帮助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就可以有效避免病死猪被加工成饲料销售到市场上去,避免大量死猪被抛向江河,避免可能出现的病菌传染与传播。所付出的代价,也一定会比造成疫情要少得多得多。
遗憾的是,在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方面,地方政府始终都是严重缺位的。他们所能做的,总是在疫情到来时,才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救治、处理。最终,让老百姓用生命和健康作为代价,作为政府“以人为本”的筹码。
事实上,公共财政也应包括如何对待和处理猪瘟、大量猪病死这样的突发事件。亦即遇到这样的疫情时,政府应当迅速启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理机制,迅速调动财力帮助养殖户进行病死猪的处理。而不是非要等到重大疫情到来时,才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动用政府公共财力。把各种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才是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与处理机制最核心、最本质的内容,才是公共财力效益最大化的充分体现。
也正因为如此,浙江萧山大量死猪被不法分子用于加工成饲料销售的行为,说到底,又是政府缺位的表现之一,也是政府监管失职的表现之一。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值得各级政府认真思考。其中,问责机制能否到位,是这些问题能否不再发生的关键。因为,只要政府重视了,敢动真格了,不法分子也就没有从事不法活动的机会了,养殖户也就不会对病死猪肝作简单处理了。
那么,地方政府能够做到不再缺位、失位、失职吗?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