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盐城市红十字会通过了《红十字会捐薪会员管理办法》,率先在全国建立捐薪回馈激励机制,“今后捐款者在遭遇困难时可优先得到救助”。报道遭网友炮轰,盐城红会被指拿民众的生命作交易。虽然,盐城红十字会马上出面辟谣表示,此《办法》并未正式通过,尚在讨论中,细节仍需修改。但立案的初衷,其中透露出的价值取向却让人很不安。
捐钱多的就有优先救助权。那我缴税多,能否就比别人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呢?能不能一个人开两个车道,能不能请个警察给我看家护院?我买两张车票是不是就能优先上车?多出点钱是不是就可以让地铁多等我几分钟?捐助额有大小,那是不是意味着优先救助权也是有大小的,要不然,让捐1000的享受跟捐100万的一样的服务,捐100万的也不干啊。这是不是也意味着,以后盐城红会救人,给钱的救,不给钱的不救,给钱多的先救,给钱少的后救,越没钱的越没人搭理呢?
这到底是鼓励大家捐钱,还是变着法子逼民众给钱?不管有钱没钱,都希望好好活着,谁也不想受灾以后,自己因为没向红会捐钱被晾在一边。只要救助权有大小,救助有先后,人们就只能砸锅卖铁去买,这个时候,捐钱已经跟慈善无关了,它更像是一场生命权利的买卖,比拼的结果是公共资源被少数人攫取。那些没钱可拼的只好把命交给上天,希望,真发生事的时候,救护人员能有点良心发现。
公共服务如果也分个三六九等,必然会导致社会的恐慌,没钱买的听天由命,买到的也未必就能安心了,毕竟,生命这个东西可是等不起的,你怎么知道,你出的钱能排在第几位,你怎么肯定,出多少钱才能争个第一优先权回来?公共服务存在的意义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均等的服务机会,获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先救谁后救谁红会说了不算,它必须遵从一定的社会规范。我很怀疑,盐城的优先救助权是不是一张空头支票,生命面前,只有病情轻重之分,没有身份贵贱之别,你能够在救人的时候先问一句,你是不是我们的会员,拿的是普通卡还是贵宾卡嘛?你张得了这个口吗?你负得起这个法律责任吗?
其实不管有钱没钱都是要救的,要不然你就不是红十字会,盐城红会只是玩了一个花样,让大家抢着捐钱,坐等捐款上门。不反思自己的错误,不想花力气去改变社会形象,赢回信任,也只有将救助和慈善绑架,才能让他们体面地生存下去了,盐城红会拿救助权相要挟,这样的公益机构,满脑子装的已经不是公益。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