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费”课题(图)

2013年04月01日 08:19   来源:西安晚报   文/舒锐 图/朱慧卿

 

  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目前,课题组责任人已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3月31日《济南时报》)

  1505张火车票,还是单程的,即便所涉项目是旅游课题,也显然超出了合理、可信的范围。虚报28.36万元,已经超过了行政责任的范畴,涉嫌刑事责任。当地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给公众和法律一个交代。

  借学术交流之名游山玩水、私人消费开具研究课题发票、拿其他发票顶数,以用掉“多余”的科研经费,是当前流行且普遍的现象。科研经费被侵吞,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经费管理上存在漏洞。一方面是科研经费预算不透明,导致科研经费分配不合理;另一方面也在于分配科研经费的权力部门并没有对经费跟进、管理、审核、收回多余经费,使得科研经费只要申请下来,就成了科研人员的私有财产,而不是对实际科研支出的实报实销。

  国家培养科研人员并不容易,每年从财政中划拨出上千亿元也并非易事。两者结合在一起,本该结出人类的科技盛果。如果因为监管制度的不给力,使得科研人员沦为了阶下囚,就真是赔了人才又折财。对科研领域的职务犯罪现象不能掉以轻心。因此,加大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科学性、透明性;加强科研经费的核算与控制;强化科研项目账目的外部监管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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