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有人为行凶者叫好

2013年03月26日 09:52   来源:长江日报   军旅

  近些年,城管人员与执法对象的冲突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前不久,央视报道一则新闻:湖北省英山城管队长段金寅带领队员制止一起违章建筑施工,劝说中,被违建者用锄头砸中后脑死亡。

  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杀死、杀伤的事件已非个案,凶手的残暴行径本应受到社会的谴责。然而,此消息发到网上,一些人对行凶者大声叫好甚至称其为英雄,这让人非常痛心。有人认为,一些民众对于城管的观感不好甚至敌意甚深,根本原因是城管人员执法粗暴所致。但事情绝非如此简单。

  过去常见于媒体报道的,大多为城管人员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冲突事件。商贩向来被视作社会弱势群体,而同情弱者是国人传统的思维情感。一旦发生冲突,民众本能地认为,如果不是执法者无理或粗暴,执法对象不会作出过激直至违法行为。即使事后证明错在执法对象,民众也往往因其属于弱势群体,觉得情有可原而不去谴责追究。“阴阳两分、非黑即白”是国人传统的思维模式,带来的是国人“画脸谱”、“贴标签”的习惯。坏人标签贴给城管人员,好人标签贴给执法对象,两者发生冲突,肯定是城管不对。大多数民众也不愿费脑筋去了解、判断事件背后的繁杂过程、是非曲直,只需有人告诉我谁是坏人,我来负责吃掉它即可。

  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执法者与执法对象是天然的对立关系,冲突时时会发生。这其中,既可能有执法者简单粗暴的原因,也可能有执法对象不遵守法律、不服从管理的原因。而舆论往往迎合国人的习惯性思维,更倾向于谴责城管人员的执法不当。更有甚者,某些公众人物和公共知识分子在冲突事件发生后,不做全面理性的分析,以主观的道德判断取代客观的法律判断,发表一些煽情言论,误导民众,妖魔化城管队伍,为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对立火上浇油。

  从根本上消弭城管与执法对象之间的激烈冲突,促进社会和谐,让那些令人痛心的事件不再发生,城管与执法对象需要共同提高法律意识,一方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另一方自觉服从法律管理;外在监督者需要有客观公正的理性精神,慎重使用话语权;政府要做的则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保障,努力减少矛盾发生的土壤。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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