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横县陶圩镇荔枝村村民谢汝忠想不到,自己借给镇政府和财政所的20多万元钱,讨了14年账仍然要不回来,只讨来镇政府在借据上加盖的7个公章。他身心疲惫,只好把讨账的事儿托付给儿子谢振新。(3月25日《人民日报》)
因欠债久拖不还把债权人逼成“讨债愚公”,这实在是对基层政府的莫大讽刺。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谢汝忠陆续将一家人辛苦劳碌攒下的28万元积蓄,投放到陶圩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入股。1999年,国务院出台政策清理整顿各地基金会。其时,陶圩镇政府和镇财政所负责人找到谢汝忠,希望借他的28万元代为偿还政府贷款,借期为3年,分4期归还,但2000年1月还了4万元之后,再无下文。谢汝忠每年都要低声下气地去催款,却连连碰壁。为防止赖账,只好求他们盖章认数。催债无果,“子承父业”的儿子谢振新决定走司法途径。2010年横县人民法院一审、2011年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都判定要求陶圩镇政府和镇财政所共同归还24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终审判决已过去两年多,谢氏父子不仅一分钱没要回,还倒贴4000多元路费、诉讼费和律师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镇政府却坚持说没有钱。
陶圩镇政府及财政所真的没钱归还村民几十万元的债务么?答案似乎是否定的。贴在镇政府大门上的陶圩镇简介中,白纸黑字写道:“2011年全镇完成财政收入1000.4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4亿元,增长80%;工业总产值3.3亿元,增长44.9%;农业总产值6.77亿元,增长8%”。如果这些数字不是虚构的假政绩,那么财政收入偿还谢家的欠款显然绰绰有余。
欠债不还,说到底是个诚信问题,涉及到基层干部实则是“新官不理旧账”思想在作祟。对此,无论是镇政府、财政所领导都有所流露。2011年担任镇长的陆周尽管表白:“对这个债务,我从来没有回避过,一直正视这个问题,有心履行,也都努力在做。”但他也坦承,“很多人笑我,这么久的账了,还理什么,拖拖几年就过了,化作无形。”镇财政所副所长黄小梅则锁起眉头说:“这事我大概知道,时间过了这么久,镇政府领导换了好几任,我们所的领导也换了几拨,所长和我都是新来的,所长不在,我也不知道怎么答复你们。”
基层政府欠普通百姓的钱久拖不还,无疑会影响政府的威信,但对新官来说,钱不是自己欠下的,历史的旧账,似乎对他们压力并不大,可对百姓来说却是要命的事儿。不仅他们由当年出借资金的“大爷”变成了如今讨债的“孙子”,低三下四,仰人鼻息,而且往往会使得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如今,谢家父母都年逾花甲,多年积蓄没追回来,一直没有本钱搞生产经营,加上父亲糖尿病和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加重,治病花费,家里生活都要靠借钱度日。
3月22日,中央文明委在京召开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毫无疑问,政府在加强诚信建设上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而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惩戒防范机制不可或缺。果真如此,才能避免政府把债权人逼成了“讨债愚公”。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