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权当防患未然而非“已然”

2013年03月18日 06:43   来源:红网   毕文章

  15日,济宁市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当日,济宁市消协在振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成立济宁首家汽车销售4S店消费者投诉站。(3月17日《齐鲁晚报》)

  这个汽车投诉站是一个试点。今后,济宁市消协还将逐步扩大投诉站的数量,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4S店设立投诉站。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这种办法既能方便消费者维权,又能敦促销售商严格自律。真是过河洗脚——一举两得,值得肯定,应该赞扬,可以推广。

  中外有别,这一点在汽车制造与销售的过程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在美国,由于市场经济成熟,法律制度完善,这就使得企业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惟恐出现问题吃不了兜着走。因此,出口到美国市场的汽车都是最好的。但是,因为我国监管不严,进口我国的汽车不仅可以马马虎虎,甚至还会故意降低标准。这就是我国进口汽车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

  我国的汽车维权大都是采取“召回”的办法。2011年3月份,“召回”新规升级了,新《治理划定》中将对违背划定企业的罚款数额上调至“最高50万元”,目的是为了增加企业的出错本钱,让企业有所顾忌,不敢肆无忌惮地糊弄消费者。然而,“召回”措施从本质上讲是防患于“已然”,这是政府监管汽车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马后炮”举措。

  汽车维权不能只是在“防患已然”上做表面文章,消费者的损失已经造成了,即便是善后处理再圆满,也无法弥补消费者受到的伤害。因此,我们必须在“防患未然”上下功夫。比如,资格认证、产品合格证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防患未然”。政府监管部门必须在这些方面严加管理,才能不让残次品汽车销售到消费者手里。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府的角色就是“守夜人”,消费者睡觉了,政府官员要巡夜打更,预防犯罪,给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官员要是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好意思拿“俸禄”吗?还好意思戴“乌纱帽”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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