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娱乐思维 看李双江之子涉案

2013年02月26日 07:41   来源:羊城晚报   段思平

  这几天网上吵得最热闹的,莫过于李双江之子李某某涉嫌轮奸案。本来,如此恶性的低龄涉嫌刑事犯罪令人唏嘘扼腕,但这起案件却因嫌疑人的名人之子身份,逐渐在网络上引发一场恶搞狂欢,令一起恶性刑事案走向娱乐化。

  李某某涉嫌轮奸固然性质恶劣,但作为未成年人,其个人隐私理应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文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然而公众和媒体在猎奇心理驱使下,早已掘地三尺,将事主连带其父母的过往经历、生活细节,都大张旗鼓披露出来,对李某某个人信息的过度披露已经涉嫌违法。

  显然,对李某某涉嫌轮奸案不能仅停留于娱乐消费的层次,更要反思背后的家庭、社会、法律原因,以最大程度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李双江夫妇对子女的教育显然有失误;作为未成年人,李某某却常流连于酒吧等场所,这显然有违酒吧等经营性场所“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法律规定;李某某在接受一年劳教后并未改过自新,反而成为犯下更严重罪行的嫌疑人,警示有必要探索对未成年违法者改造、帮教的更好办法。

  过度的娱乐化已大大消解了这起案件的严肃性,尤其对事件受害者的关爱同情,更被人们抛之脑后。如果我们一方面为种种社会问题的暴露感到忧虑,另一方面却在“娱乐至死”中偏离对解决之道的探索,那么就不只是李双江“摊上事儿了”,或许每一个人都可能“摊上事儿”。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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