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个人的伤成为社会的痛

2013年02月20日 10:29   来源:人民日报   一 然

  □偏激不是文明社会的行事准则。既要在民主与法治的框架下,以秩序公正与程序正义帮助公民维权,也要教育维权者正当维权,不应丧失理性、仇视社会

  因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于是驾车疯狂撞伤20多名学生;因工伤赔偿产生纠纷,于是蓄意制造爆炸案,造成11人丧生;因打工不顺,于是将屠刀砍向幼儿园,致使3名幼儿死亡、13人受伤……这些冷冰冰的数字背后是一条条陨落的生命,让人们瞠目结舌:为什么仅仅因为个人生活的不如意,就迁怒无辜者,让生命妄遭飞来横祸?为什么罔顾道德法律的约束,不顾后果地走上绝路?为什么个人所受的伤要用无辜者的痛来偿还?

  仔细分析近年来一些引人关注的报复社会案件,我们不难发现,不法分子通常都是社会的“边缘人”,长期被漠视导致生活艰难,偶尔因为遭遇不公正的待遇,便引爆了愤怒情绪,从而导致过激行为。在这一恶性循环的过程中,不法分子自身的因素固然是最主要的,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他们是在长期看不到前途和希望的窘境中生存着,最后的导火索只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从这个角度说,或许正是因为希望的缺失才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我国目前正处于矛盾多发期,发展进程的不均衡使得社会矛盾愈发尖锐,资源分配的不平衡使得每个人对未来都心存焦虑,人们对未来的希望变得更加功利、更加现实。在这种大环境下,社会底层的群众很容易因为手中资源匮乏而陷入“马太效应”(强者越强而弱者越弱)的桎梏之中,从而对未来产生绝望感。此时,倘若遭受一点点的不公正待遇,他们的绝望就很可能因为某件小事而放大,从而去“报复社会”。

  平安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条件。如何减少类似“报复社会”案件的发生,增加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丰富的执政智慧和更加高效的执政能力。比如,建立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弱势群体建立一个不致绝望的生存底线,加强对社会底层群众的物质救济和精神帮助,使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能有尊严、有希望地生活。同时,也要采取办法,打破社会阶层日益固化的体制障碍,使阶层之间的流动更加轻松、更有规则。让每个公民的努力和付出都能得到回报。

  不论如何,偏激并不是文明社会的行事准则。我们既要在民主与法治的框架下,以秩序公正与程序正义帮助公民维权,也要教育维权者正当维权,不应丧失理性、仇视社会。对待那些“报复社会”的不法分子,高压打击始终是“亡羊补牢”,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公众的不平衡感和焦虑感,才是杜绝这一现象的根本所在。

(责任编辑:李志强)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