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活力在哪里?

2013年02月17日 08:40   来源:人民日报   高云才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将带来农村生产力的再一次解放

  瑞雪飘洒,匍匐雪地里的麦苗在“三农”一片喜庆中步入了蛇年。守望在大田的农民兄弟又要张罗着春管春播了,准备外出的农民工兄弟又要踏上进城务工的征程了。

  回望龙年,“三农”发展让人陶醉。粮食产量“九连增”,农民收入“九连快”,“三农”发展不断攀上新高。全年粮食产量11791亿斤,连续五年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标志着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再上新台阶。全年农民收入7917元,连续三年增幅达到两位数以上,标志着农民的幸福生活再迈新步伐。

  “三农”好事好,喜事多。农业农村好形势,映照着“三农”发展的黄金期,也映照着“三农”发展难以掩饰的纠结。农业依然弱,农村依然难,农民依然不够富。从产业比较上看,农业是弱质产业;从区域经济上看,农村是发展的薄弱地区;从公共政策上看,农民享受的公共政策阳光还远远不够;从收入分配上看,农民收入水平从整体上还是大大低于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

  尽管已经实现了“九连增”,但保障农产品供给并非高枕无忧。当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面临新挑战。随着人口总量增加、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农产品工业用途拓展,我国农产品需求持续刚性增长,主要农产品供给已经由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总量平衡、丰年有余,转变为目前的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手中,依然任务繁重。

  农民收入是观察“三农”面临挑战的又一个重要视角,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面临诸多新挑战。十八大提出,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意味着未来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需实际增长7%左右。现在农民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农民增收的持续性、可靠性,依然关山重重。

  分析农民收入构成,可以找原因,探出路。目前,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2011年家庭经营收入占比已下降到46.2%,工资性收入占比上升到42.5%,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两者之和占比仅为11.3%。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必须适应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稳定增加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在迎接蛇年到来的时候,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央连续第十年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中央突出强调,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这是我们党举全党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的又一个纲领性的重要文件。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将带来农村生产力的再一次解放。

  新年伊始,春江水暖。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这是“三农”工作的新目标,我们真诚地期待着又一个好年景。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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