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代农业,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行。
在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要防止一些工商企业经营农业导致出现非粮化、非农化的倾向。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和促进专业农户之间的 联合与合作。
应进一步扩大农村的公共财政支出、改善农民的民生状况。
注重将农村人力资源转化为高素质的人力资本。
中国农业和农村长久可持续的发展,需要在农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障碍,激发农业农村的发展活力。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中国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换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能使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实现规模经济,又确保小规模经营农户不受剥夺?要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应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发展现代农业,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行。中国农村出现的各类专业种植户、养殖户、营销户是在农产品生产市场化、商品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他们从事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生产,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现代农民,是中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也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关键是如何创造一个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使这些职业农民能安心在农业中创业、发展、致富,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和主力军。
在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要防止一些工商企业经营农业导致出现非粮化、非农化的倾向,更要防止一些工商企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圈占农民的土地、损害和侵犯农民经济利益的事件发生。工商资本下乡,要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不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对农民形成带动效应,不是形成挤出效应;引进龙头企业主要是进入农户家庭和合作社干不了的关键环节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特别不以财政资金、优惠政策去引进对农民只有竞争(或排斥)而没有带动的企业,确保以农民为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和促进专业农户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从数量扩张转到注重质量,在发展中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要健全和完善现行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促成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更高层面的联合;尽快出台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同时对开展信用合作的专业合作社,要加强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
扩大公共财政支出
政府应进一步扩大农村的公共财政支出、改善农民的民生状况。
农民民生状况的改善将使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广大农民群众所共享,是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是慈善或恩赐的政策举措,而是把农民应该享有的权利赋予农民。改善民生的政策举措往往方向明确、操作简便、实施过程较为透明、公开、中间环节少、资金不易跑冒滴漏、效果明显。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使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老百姓得到实惠,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增进社会的和谐程度。同时,扩大农村的公共财政支出,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使不同地区乡村基层的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得到保障,当下即可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免除农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财政支出可以迅即变成一部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直接消费,从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注重将农村人力资源转化为高素质的人力资本。
公平分配,首先是获取和使用机会的能力培养上的公平。而现行的收入再分配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农民及其子女的能力建设,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的质量难以提升,就业机会难以获得,农民收入难以增加。在农村的民生工程中,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事业、文化事业以及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实际上也就是注重农民的能力建设,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如能将农村庞大的人力资源转化为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本,培养出数以亿计的体魄健全、思想和文化素质高的新型农民,他们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出农村,也将适应城市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对劳动力的需求,在城镇化和工业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