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友”回家过年的先天缺陷可别忘

2013年01月18日 07:08   来源:红网   雷钟哲

  临近春节回家,单身女青年不免又要面对长辈们“催婚”大戏。记者发现,淘宝上不少“出租男友”的网店应运而生,“出租男友”的价格亦不便宜,除了每日600元以上的“租金”,有的还要“包吃、包住、包路费”。(1月17日《西安晚报》)

  其实“出租男友”或者“出租女友”的喜剧,几年前就已上演。只不过很少追踪报道,想具体看看有谁借此获得了皆大欢喜的结局,缺乏实例。但以我笨想,这个欢喜结果很难取得,因为它存在先天的缺陷——

  缺陷一,这种“租赁”行为,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即便签有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一旦产生纠纷,维权便有困难。

  缺陷二,“出租”违反公序良俗。试想:无论出租女友还是出租男友,都是以欺骗和糊弄为目的。而欺骗和糊弄的人,是自己的父母亲人,这是对伦理的践踏。就算这个欺骗出自善意,可以糊弄一时,收获暂时的欢乐。但过后不娶不嫁,会对亲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缺陷三,依靠上网租友,然后双双回家、贸然同行,这会给安全埋下隐患,而一旦出现意外,又会因为行为保密、缺乏监督,难以维护自身权益。曾经有过一个“情圣”,专干骗钱骗色的勾当,打着“交友”旗号骗取高额现金,尔后离奇消失,也有网友同他有过那么一段“幸福”时光,甚至爱得死去活来,结果照例上当受骗,“租友”无疑是骗子行骗的良机。

  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父母催婚,情之使然。这其中爱之切、疼之深的情感,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理解。不妨扪心自问,别人怎么不催你呀?把这种爱不是深藏于心倍加珍惜,而是租个“男友”或者“女友”,回家去蒙爸妈,请问面对白发苍苍的老人,于心何忍,于情何堪啊?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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