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和胃癌入农村医疗大病保障的喜悦与期待

2013年01月18日 07:27   来源:燕赵晚报   贺成

  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1月17日《新京报》)

  尽管这只是题中之义,但却让人喜出望外。无论如何,把肺癌和胃癌纳入大病保障,这意味着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了。自然,这也是有效提升人们安全指数、幸福指数的关键。

  然而,这份喜刚爬上心头,一种忧又在内心扩散。不难看出,将肺癌和胃癌纳入大病保障,这绝不仅是时代进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原因,更多的是肺癌和胃癌发病率越来越高,已经对人类健康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威胁,已经给人们带来了恐惧。

  将肺癌和胃癌纳入大病保障后,一些地方政府会不会若无其事、心安理得呢?这实在不好说。过去没给汽车上保险时,一些司机喝酒开车撞伤了人,都可能会为医疗费等赔得倾家荡产,所以过去的司机开车都十分小心翼翼。而现在,汽车刚到手,驾驶证刚到手,保险一应俱全,艺高人胆大,艺不高的胆子也不小,那些官二代、富二代,更是胆大妄为,因为撞死了人,也有保险公司赔偿。

  同样的道理,将肺癌和胃癌纳入大病保障,等于把保险给买好了,人们患肺癌和胃癌,按规定报销就是了,不许找社会的原因。我们都知道是被污染的环境让人们患了肺癌和胃癌,内心更渴望经济发展时注意保护环境,环保部门在保护环境方面应该再有作为一些。然而大家只能强作笑颜,否则可能会让人们为争取本该属于自己的福利“好事多磨”,甚至与这份福利乃至权利擦肩而过。

  一份来自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披露,我国近20年来每分钟就有6人确诊为癌症,肺癌居死亡首位。命都难保,享受大病保险则仅属于事后的补救措施了。如果有一天,将肺癌和胃癌纳入大病保障带给人们的只是这些补牢措施,难道不是一种担忧、一种悲哀吗?最近,面对各地大雾阴霾,国务院要求相关部门,务必在环境治理方面“有作为”。可见,即使将肺癌和胃癌纳入大病保障,相关部门也不能掉以轻心,还应该有很多事情去做。只有人们不再用健康乃至生命为环境污染埋单,远离肺癌和胃癌,这才是最优厚的大病保障,这样带来的喜会更永恒,忧也会不解自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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