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冯印澄作
春节临近,关于商业预付卡的话题又热了起来。近年来,商业预付卡受到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根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我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销售规模近1.7万亿元,结算金额近1.3万亿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已成为我国继信用卡之后的第二大信用支付工具。但在商业预付卡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受贿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助长腐败行为。
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就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作出全面部署。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发布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实行购卡实名制、非现金购买制、限额发行制三项制度。办法实行以来,初步遏制了违规发卡行为,但由于新规对于违规者有何处罚、如何执行等没有明确,也使新规出台后的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既要发挥预付卡在扩大消费中积极作用,又要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还要让预付卡不成为腐败的温床,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细化有关规定,不留管理漏洞死角。同时,必须加强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与当地监察部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建立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做好预收资金管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备案工作。
此外,还要通过举办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各项内容,全面推动预付卡管理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