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贝·勒纳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以垄断势力为基础的计算市场结构的方法,该方法避免了必须从销售资料推算垄断势力的问题。
经济学家用勒纳指数测度市场垄断程度。勒纳指数度量的是价格对边际成本的偏离程度。其计算公式为:L=(P- MC)/ P。式中:
L——勒纳指数,
P——价格,
MC——边际成本。
勒纳指数通过对价格与边际成本偏离程度的度量,反映了市场中垄断力量的强弱。勒纳指数在0到1之间变动,勒纳指数越大,市场中的垄断力量越强;反之,竞争程度越高。在市场完全竞争时,勒纳指数等于0。
例如MC=5美元,垄断价格=10美元,则勒纳指数就等于10美元-5美元/10美元=0.5或等于50%。
勒纳的垄断势力指数要求人们能够测量边际成本。至少可以说这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价格必须与某个质量固定的单位联系在一起,因为质量方面的差异意味着实际价格发生了变动。所以研究者想要通过计算勒纳的垄断势力指数来比较某一行业中的厂商时,他或者她就必须确信能够把产品中所有质量方面的因素数量化。
勒纳指数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①边际成本的测算比较困难。同时,价格往往同产品质量有关,因此某一产业中厂商之间通过勒纳指数来比较垄断势力时,必须要考虑到产品质量因素,即在价格上要有可比性。
②勒纳指数是对厂商实际行为的一种量度,它没有测算厂商潜在的垄断力量。例如,某厂商从其规模或市场占有率来看,已经拥有较强的潜在垄断势力,但由于某种原因,其产品价格和边际成本相差不大,那么勒纳指数就无法计量该厂商的潜在垄断势力。
③勒纳指数是在建立在对价格和边际成本进行静态比较的基础上,它没有深入考察造成价格和边际成本差异的具体原因,而把这种差异全部归之于垄断行为。实标上在很多情况下,造成价格和边际成本差异的原因有多种,比较复杂,不单是垄断。
勒纳指数的缺陷在于:有关边际成本的数据难以获得。
它反映的是企业的实际行为,并不反映企业潜在的垄断或竞争行为。如企业降低价格有可能是驱除竞争对手的策略行为,但并不表明市场就是竞争的。正是因为勒纳指数本身反映的是当市场存在支配能力时价格与边际成本的偏离程度,所以它无法反映出企业为了谋取或巩固垄断地位而采取的限制性定价和掠夺性定价等行为。
相比较的市场中的所有产品的质量必须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并且能够定量化,否则,产品的质量差异会导致产品的价格变动,从而影响结论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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