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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剩余

2009年12月23日 10:5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Consumer surplus  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为取得一种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与他取得该商品而支付的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产生差额的原因在于:除最后一单位外,该商品用货币表示的边际效用(以美元表示)都大于其价格。在一定条件下(利用需求曲线图),消费者剩余的货币价值可以用需求曲线以下、价格线以上的面积来衡量。

    消费者剩余的定义阐述

    
“消费者剩余”的概念,是纽约大学教授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来的。简单地说,就是买者卖者都希望从市场活动中获得收益:一个叫“消费者剩余”;一个叫“生产者剩余”。两者相加,叫“市场总剩余”。   

    消费者剩余计算公式:

    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一买者的实际支付

    生产者剩余=卖者得到的收入一卖者的实际成本

    总剩余=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买者的评价—卖者的实际成本

    任何人付出货币,无外乎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满足需要,花钱买个称心如意;二是买个合算,不光使用遂心,而且可以发挥更大效能。比如手机,就花3500元买个三星,不仅通话方便,而且可以录音、拍照、摄像、发彩信,给用户带来许多好处。而对生产者来说,每卖出一个手机就赚了一笔,资金快速回笼,便于再投入下一轮的开发。所以,就形成了这样的心理:“买就赚”,“赚就卖”。有消费者剩余的机会就抓住。市场的总剩余就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得到的收益。

    从这里也可以看到,消费者与生产者是一对孪生兄弟。这对“孪生兄弟”具有心灵感应:一个感冒,另一个就会打喷嚏;一个开心,另一个梦中都会发笑。

    为了使大家更清楚地了解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参照《经济学演义》一书作者张世贤的比喻,来作一个更生动的说明——消费者剩余是买者为购买一种商品愿意支付货币量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量的节余部分。    就举买电脑的例子吧。虽然都知道威力公司的笔记本质量和性能不错,但是,愿意支付的价格是有差异的,甲愿意出9000元的价格买天想电脑;乙觉得商家不会骗他,愿意出8700元;丙愿意出8300元;丁只愿意出8000元成交。假如现在威力公司就只有l台笔记本电脑可卖,由4位买者竞价,最后的胜出者肯定是甲,当他以8750元买到这台电脑的时候,他的额外收益是多少呢’比起其他笔记本厂家愿意出的9000元来,他还得到了250元的“消费者剩余”。

    假如现在有4台联想电脑出售,为了使事情简单化.就统一以8000元的相同价格卖出,结果会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发现,除了丁没有得到消费者剩余之外,其他几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得了消费者剩余。其中最多的当然是甲方,他获得了1000元的消费者剩余,乙方获得了700元的消费者剩余,就连丙也获得了300元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算来,4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的消费者剩余之和是2000元。实际上丁方虽然没有获得消费者剩余,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吃亏,因为他没有以高于自己愿意的价格去支付购买。

    生产者剩余也是同样的道理。

    生产者出售一种商品得到的收入,减去成本就是生产者剩余,说白了就是企业赚的利润。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各家计算各家的成本,谁的成本低,谁就能够获得较多的生产者剩余。假如现在有3家电脑供应商,IBM的成本是7800元,联想的成本是7500元,天想的成本是7000元,如果都按照8000元的价格出卖,那么他们出售1台电脑将分别获得200元、500元和1000元的生产者剩余。同时,如果这些企业采取新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成本进一步下降,那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生产者剩余。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消费者剩余也好,生产者剩余也罢,其实都是消费经济学的概念,它所表示的实际上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得到的收益。

    消费者剩余是买者在购买过程中从市场上得到的收益;生产者剩余是卖方在出售过程中得到的收益。

    前者可以定义为:

    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一买者的实际支付

    后者可以定义为:

    生产者剩余=卖者得到的收入一卖者的实际成本

    当我们把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剩余加在一起时,可以得出:总剩余=买者的评价一买者的实际支付+卖者得到的收入一卖者的实际成本

    由于买者实际支付的等于卖者实际得到的,二者互相抵消,就可以简写为:总剩余=买者的评价-卖者的实际成本

    产生消费者剩余的原因

    一是边际效用递减律,二是消费者根据对具体产品或服务边际效用的评价而愿意支付的价格,经常高于他们  实际支付的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价格。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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