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现象说明市场经济并非十全十美,它调节经济的自发性与滞后性就是其内在缺陷,蛛网理论就揭示了这一点。
蛛网理论指出:当供求决定价格,价格引导生产的时候,经济中便会出现一种周期性波动。比如,当某一产品在第一期的市场销售中供小于求时,价格就会上涨,第二期必然会增加生产。而第二期产量的增加会导致价格下降,所以第三期产量又会减少,这样又再次引起了价格上涨……
从蛛网型波动中,我们得到了这样一个启示:不能让农民单独面向市场。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做出较正确的市场预测,也不能在某种程度上控制市场或承担得起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农民就像是一叶掌握不了自己命运的扁舟,单独去闯市场恐怕是凶多吉少。
举一反三
蛛网理论出现的现实背景是西方农民的一些经历。那么,他们是如何从“蛛网”中走出去的呢?
在美国,种植柑橘的农民就曾有过上述痛苦经历。因柑橘的生产具有周期性,且需要一定的保存费用,所以,每当柑橘歉收时,农民会高兴;柑橘丰收时,农民却烦恼。由于他们掌握不了这种生产的变化,因此被类似山峰一样的价格波动折磨得头昏脑胀。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他们终日冥思苦想,寻找出路。最后,有人想出了一个高招,组建了一个农民与市场之间的中介组织,即新奇士协会。
新奇士协会与以前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它是由农民自己组建的销售组织。
果农将柑橘卖给协会,由协会去面对市场。新奇士协会控制了供给,在市场上也就有了发言权。当供大于求时,协会可以控制供给与价格,来减少农民损失。同时,它也为农民提供了许多有用的信息及实用的技术。
除此之外,协会还做了许多农民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比如注册柑橘的“新奇士”商标;组织产品出口;对产品进行储藏、加工、宣传及调节供给等。
这些做法稳定了供给,平衡了市场力量,从而使柑橘的价格有了保障。如此一来,农民种植柑橘的积极性自然得到提高。同时,良好的销售业绩也保障了农民的收入和利益。
由此可见,要想让农民走出这种蛛网理论的局限,并不能光靠其自身力量,在农民和市场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中介组织才是好的解决办法。在欧洲,这类组织也叫合作社或者别的名称。我国的市场化程度和社会经济制度与欧美国家不同,这种中介组织所采用的形式和发挥的作用不会完全一样,但也会有些共同的特征。
第一,这种中介组织不该是政府的下属,或由政府间接掌控的二级机构。
第二,应当是农民自愿组织的,不能名为自愿,实为强制。
第三,该中介组织应当是非营利的,利益最大化不是它的目标。当然,为了支付必要的开支,它也可以在经营中收取少量的费用。
我们必须从以上这些特点出发,来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类似中介组织。通过它将农民和市场联系起来,让农民从价格波动的困境中走出来。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