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不敢拾”现象该如何消除

2009年12月10日 07:02   来源:西安晚报   李继彦
    有人说两名小伙的举动有点傻,但傻得可爱,而在笔者看来,此举虽然可爱,但可爱得让人无奈。毕竟,两颗拾金不昧的善心经受了一次风雨的洗礼,如果不是为了自证清白,如果不是苦于善心一时难寻依托,捡金者也许不会付出这些成本。

    “遗不敢拾”现象之所以一次又一次地触动公众的神经,就是因为人们内心都在寻找一种道德归属。因为人人都有成为失主或捡金者的可能,也有怀疑别人或被人怀疑的可能。所以,人们在用道德审判的同时,也在呼吁法律救赎。但不论是道德审判,还是法律救赎,都不如构建完善的失物招领机制更为有效。

    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路不拾遗被认为是一种美德,可相比之下,拾金不昧才是负责任的做法,这也是一个现代公民责任感的体现。所以,拾金不昧不仅是美德,更是一种责任。

    关键是,在这种公民责任感的背后,保障机制也要及时跟进。实际上,很多地方并没有规范的失物招领机构,一直以来,只有“拾到东西要交公”这么一个模糊的规则:学生把捡到的硬币交给老师,有的人把捡到的钱包交给警察,而有的则随便找个“公”。更有甚者,不找“公”直接面对失主,结果有可能引发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因此,弘扬拾金不昧的行为,还需要上升到社会责任,需要建立起一种负责的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领信息,为失主寻物提供方便,从而保护失主失物的所有权;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拾金不昧者给予相应的补偿,从而保护拾金不昧者的善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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