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艾滋女”事件近日有了新进展。据报道,这一耸人听闻网案的始作俑者、当事人闫德利的前男友杨某,于10月21日被容城警方拘留,涉嫌罪名是诽谤。杨某对自己在网上散布不实之词、散发淫秽图片等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沸沸扬扬的“艾滋女”事件的真相算得上大白于天下。
10月13日自称闫德利的博客甫一出现在网络,民间及官方都迅速作出了反应。网络人士的人肉搜索随即启动,发掘出了更多关于闫德利的个人资料,传统媒体相继跟进报道,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很快,容城、保定两级疾病控制中心和国家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为闫德利本人做了血液检测,并及时公布了结果,平息了人们的恐慌。在闫德利及其家人报案之后,容城警方开始立案侦查,保定警方指导破案,河北省政法委还派了专员前往容城督导工作。在一系列紧凑而缜密的行动之下,所谓“艾滋女”散播病毒的事件很快还原其真相,一起借助网络传播效应报复中伤他人的普通刑事案件暴露在世人面前。闫德利得到了清白,公众得到了安全感,公序良俗得到了法律的保障。这样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过程,实在值得欣慰。
反思整个事件的过程,不得不说,杨某所捏造的艾滋病消息的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它也让执法机关开足了马力。如果不是这一传闻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如果它没有制造出足够轰动的社会效应,如果它只是一桩普通的网络诽谤案,很难想象闫德利本人能马上得到如此有力的帮助,也很难想象舆论能如此迅速地转身。
从“艾滋女”事件中拿掉“艾滋”和“卖淫”两个关键的子项之后,人们会发现,这只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案子。但这是否意味着,只有谎称他人患了艾滋病和卖淫才算是最严重的伤害呢?当然不是。前不久,有人在网上公开散布消息说,重庆籍演员殷桃是涉黑官员文强的情人,甚至贴出了殷桃端坐文强一侧的合成照片。近日更有人发布了一个被文强“潜规则”的女明星的大名单。对于这些传闻的当事人而言,精神伤害同样是无法低估的。更要命的是,当事人既无法像闫德利那样自证清白,又很难借助执法机关的力量为自己讨回公道。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捏造的绯闻早晚会烟消云散,但对于受害者而言,再回头是百年身,其名誉损失和精神伤害往往很长时间都难以平复。
通过网络侮辱和诽谤他人只需要很小的成本,可以预见的风险同样微不足道,这就让少数居心叵测者有了广阔的舞台。但是,当大量的传闻充斥着人们的视野而又真伪难辨时,整个社会的共同道德体验以及这种体验的文明基石也就遭到了破坏。这对世风的影响、对青少年成长的潜在危害,是很值得认真思考的。
即使站在公民权利保护的角度来看,对大量扑朔迷离的网络传言加以甄别,也非常重要。但这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无论网上的谣言多么恶毒,受害者往往都无法以一己之力做出适当反应,如果没有执法机关的协助,中伤者必然逍遥法外。因此,对网络上出现的名誉侵害事件加强司法管理,给予闫德利这样的普通人以法律援助,也就成为一种应然。河北方面在“艾滋女”事件中所表现的执法为民意识,很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和效仿。
“艾滋女”事件得以澄清之后,很多善良的网友做出了深刻的反思,他们询问自己:你被愚弄了吗?你是否成了帮凶?这样的思考是很有力量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在谣言汹涌时保持这种自省,如果权力机关能在公民权利保护方面保持足够的警觉,类似“艾滋女”传闻的负面效应就能被弱化,闫德利受到的伤害也就更小,造谣者的“成就感”也会被极大地降低。
(原载于《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