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发布“禁止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通知发出后,不少民众对突如其来的“禁令”表示不满,认为这一规定太过“一刀切”。7月2日,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民航局对于为何会发布这项紧急通知进行了回应,主要回答了为何制度推行未设置缓冲期、回收的充电宝如何处理等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
充电宝治理的“零缓冲期”是对公共安全问题的“零松懈”。近年来,充电宝安全问题逐渐引起重视。如2025年1月28日釜山航空一航班因行李中充电宝起火,致行李架烧穿,机体严重受损。在国内,仅今年上半年,就累计发生15起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约一倍。我国充电宝质量问题也长期存在。2020年到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网售充电宝的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率分别为19.8%、25.0%、35.4%、44.4%,呈逐年攀升趋势。同时,充电宝内的锂电池在飞机这种气压不稳、易受颠簸的环境下,容易起火爆炸,且威力大、难扑灭,给公共安全带来较大危害。充电宝起火没有“缓冲期”,隐患产品一旦进入运输环节就可能威胁整机安全,因此,民航局的紧急管控并不是操之过急,而是对公众安全负责的必要之举。
充电宝成为安全重灾区,暴露出的是生产标准,质检流程和市场监管等环节的不合理,仅仅靠禁带,并不能完全消除充电宝背后的安全隐患,需要从生产、监管和消费等方面筑牢全链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