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的“美丽工坊”内,依靠闽宁对口协作,不少残疾妇女掌握一技之长,在家门口绣出“幸福花”;广东佛山的“无声直播间”里,听障人士担任网络主播,帮助更多残疾人就业增收;北京新生命养老助残服务中心里,众多脊髓损伤者实现生活自理,其中多数人成为灵活就业人员……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持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我国现有残疾人约8500万,他们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近年来,残疾人事业从“兜底保障”转向“发展赋能”,政策组合拳持续发力。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首设就业专章,明确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就业支持体系”的战略目标。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在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协同发力下,三年间,累计新增164.8万残疾人就业,目标完成率达164.8%,残疾人就业率提升4.8个百分点。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914.4万人。他们身残志坚,用双手创造未来,用劳动点亮人生,书写着自立自强的中国故事。
新一轮三年行动如期而至,机遇和挑战并存。促进残疾人就业,有赖于政府扶持、部门协同、市场推动、社会参与。从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到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从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盲人就业帮扶,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方案》部署实施的一个个具体行动,在政策支持力度、岗位开发维度、服务精准程度上全面升级,将不断织密就业帮扶“保障网”,护航残疾人群体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