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有乘客发帖质疑厦航对乘客在机舱内吸食电子烟不处理。记者致电厦门航空,客服人员回复称,电子烟可以随身携带上飞机,但不可以在飞机上吸食。不过对乘客投诉的这件事情,他们暂不知情。
据投诉乘客的帖子描述,他是2025年5月21日乘坐厦航MF8229次航班时,发现有同机乘客在机舱内吸食电子烟。其所发布的视频显示,在飞机机舱内,一名乘客多次摘下口罩吸食电子烟。该乘客称,自己向厦航投诉后,得到的反馈是:“在飞机上吸食电子烟是违规行为,但违规和违法是有区别的。”
飞机客舱内环境密闭,吸烟会危害乘客健康。同时,飞机客舱内装有烟雾警报系统,吸烟时(包括电子烟)产生的烟雾会造成系统报警,影响飞机正常飞行。最重要的是,在机舱吸烟易发生火灾,电子烟存在锂电池爆炸、烟液渗漏等安全风险,一旦发生电子产品自燃起火等情况,严重危害飞行安全。因此,《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吸烟(含电子烟)”为航空器内禁止的行为之一。此外,“厦航安全”此前也科普,在飞机上,电子烟也是禁止使用的。
可见,飞机上禁烟,包括禁止吸食电子烟,这件事本没有任何的模糊空间。这种情况下,面对乘客在飞机上多次吸食电子烟的行为,显然不能等闲视之。而航司方面面对投诉,认为只是“违规行为”,且强调“违规和违法是有区别的”,这本身就是一种误导。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方面也有不少现实执法案例可以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