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一名学生因家有白事,凌晨请假回家,但宿管员以早上6时30分才能开宿舍门,不允许其离开,导致该学生未能赶上回家飞机。
对此,该校宿管工作人员回应称,该生凌晨敲门说有事要走,事发突然且在闭寝时间,没有学工部和辅导员同意,加上她是女生,出于安全考虑,不敢贸然开门让她离开。工作人员的做法确实严格遵守了制度规定及考虑到了学生的安全问题,但是这样做是否太过死板了?导致原本的“好意”变成了伤害学生的“恶意”。
制度是人定的,同时又服务于人。社会需求是制度形成的重要推力之一,为了方便宿舍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这一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如果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古板地运用制度来限制被管理者的合理需求,并没有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那这一制度的执行者无疑是不合格的。
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制度一旦形成,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更新和优化至完美,但是人是可以在短时间内灵活应变的。有权行使管理权的人要用制度说人话,当事情明显已经不能用原有制度来进行处理时,应当基于人道主义的判断,适当放宽制度限制,让制度真正地服务于人。
人无完人,制度也有可改进之处。相应的制度制定者也应当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进管理制度,对部分特殊情况增加相应的应对措施,让制度执行者行使管理权之时有制度可依,防止和减少权力的滥用,也让被管理者信服与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