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11月6日,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发布10月份不文明行为通报。通报显示,2024年10月,共有16名游客因各种不文明行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一名8岁的儿童由于向熊猫扔玩具而被终身禁止再次进入熊猫基地。这是熊猫基地首次对未成年人实施终身禁入措施,也清晰地向社会表明:年龄绝不是违反规则的理由。
对不文明游客实行限时或终身禁入,已成为时下一些景区处罚不文明游客的常见手段。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作为大熊猫迁地保护基地、科研繁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文化旅游基地,对不文明游客实行终身禁入等处罚,既是在保护大熊猫,也是在“教育”公众。
“终身禁入”意味着被处罚的游客没有再伤害大熊猫的机会了,这种处罚案例对其他游客也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可避免其他游客出现不文明行为。从这个意义上看,“终身禁入”是对大熊猫的最好保护。
不过,此次处罚对象中包括一个8岁孩子,值得商榷。诚然,现实中不乏顽皮的孩子,对这类孩子适当惩戒也是一种教育,但前提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尺度,不能过度惩戒、背离法治精神。民法典规定了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张现实中要谨慎处理这类人群的违法违规行为。8岁的孩子,刚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其自律性、文明性角度来说,心智尚未成熟,况且其未来人生之路漫长,如果被列入终身禁入名单,可能会使人生留下污点,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好动、顽皮是部分孩子的天性,对有不文明行为的8岁孩子进行教育和惩戒,是否可以通过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诸如做思想工作后罚其在景区当志愿者等,或许比“终身禁入”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