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回流药”黑金链

2024-09-09 06:5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期,“回流药”非法交易引起广泛关注。所谓“回流药”,指的是那些通过医保报销渠道从医疗机构获取的药品,经过非法转手,再次进入市场流通卖给患者。这一行为构成了一个“医保开药—非法回收—转售—再次销售”的完整犯罪链。

  一些患者为了方便,购买远超实际需求的药品,这些药品随后可能被非法回收,重新包装,甚至掺假后再次销售。由于药品脱离了正规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法得到保障。一旦使用,轻则无效,重则危及生命。

  不少“回流药”是慢性疾病用药和靶向治疗药物,这些药品市场需求大,价格高,因此成为非法交易者的目标。部分患者出于经济压力或贪图小利,将医保药品非法转卖,成为“回流药”问题的源头。同时,一些监管上的不足为非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某些医务人员也参与“回流药”的非法交易,加剧了问题的严重程度。此外,药品价格的地区差异让不法分子看到了利润空间,不惜冒险从事非法交易。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健康,还导致了医保基金的流失,侵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此前,有关部门印发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对骗保行为、药贩子均有处罚规定。今年4月份,相关部门也联合部署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流药”被列为整治重点。然而,治理这一问题的难点在于其隐蔽性和复杂性。非法交易者往往采取隐蔽的手段进行交易,监管和取证极为困难。同时,因为涉及利益主体众多,包括患者、药贩子、药店等,增加了监管难度。

  彻底斩断“回流药”黑金链,需要政府、医疗机构、药企和公众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体系。其中,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是关键。立法机关应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回流药”及相关行为的非法性,提高违法成本。执法部门应加大力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对“回流药”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现和打击成效。

  医保管理部门应进一步优化医保报销流程,堵塞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漏洞。实施更为精细化的药品使用监控和审核机制,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还应建立医保药品追溯系统,确保每一批药品的流向可查、可控。

  医疗、药品流通和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建立更为紧密的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对“回流药”的全面打击。特别是药品流通环节,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增强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同样重要。通过媒体、社区健康教育等途径,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公众识别和抵制“回流药”。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发现的“回流药”非法交易行为进行举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还要探索建立药品回收和处理机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药店与政府合作,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对过期或剩余药品进行安全处理,避免这些药品流入非法市场。(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林紫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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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回流药”黑金链

2024年09月09日 06:5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期,“回流药”非法交易引起广泛关注。所谓“回流药”,指的是那些通过医保报销渠道从医疗机构获取的药品,经过非法转手,再次进入市场流通卖给患者。这一行为构成了一个“医保开药—非法回收—转售—再次销售”的完整犯罪链。

  一些患者为了方便,购买远超实际需求的药品,这些药品随后可能被非法回收,重新包装,甚至掺假后再次销售。由于药品脱离了正规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法得到保障。一旦使用,轻则无效,重则危及生命。

  不少“回流药”是慢性疾病用药和靶向治疗药物,这些药品市场需求大,价格高,因此成为非法交易者的目标。部分患者出于经济压力或贪图小利,将医保药品非法转卖,成为“回流药”问题的源头。同时,一些监管上的不足为非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某些医务人员也参与“回流药”的非法交易,加剧了问题的严重程度。此外,药品价格的地区差异让不法分子看到了利润空间,不惜冒险从事非法交易。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健康,还导致了医保基金的流失,侵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此前,有关部门印发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对骗保行为、药贩子均有处罚规定。今年4月份,相关部门也联合部署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流药”被列为整治重点。然而,治理这一问题的难点在于其隐蔽性和复杂性。非法交易者往往采取隐蔽的手段进行交易,监管和取证极为困难。同时,因为涉及利益主体众多,包括患者、药贩子、药店等,增加了监管难度。

  彻底斩断“回流药”黑金链,需要政府、医疗机构、药企和公众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体系。其中,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是关键。立法机关应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回流药”及相关行为的非法性,提高违法成本。执法部门应加大力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对“回流药”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现和打击成效。

  医保管理部门应进一步优化医保报销流程,堵塞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漏洞。实施更为精细化的药品使用监控和审核机制,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还应建立医保药品追溯系统,确保每一批药品的流向可查、可控。

  医疗、药品流通和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建立更为紧密的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对“回流药”的全面打击。特别是药品流通环节,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增强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同样重要。通过媒体、社区健康教育等途径,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公众识别和抵制“回流药”。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发现的“回流药”非法交易行为进行举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还要探索建立药品回收和处理机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药店与政府合作,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对过期或剩余药品进行安全处理,避免这些药品流入非法市场。(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林紫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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