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试用”陷阱 如何破?

2024-04-09 07: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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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免费试用”陷阱 如何破?

2024年04月09日 07: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本想免费试用,结果被扣一年会员费?媒体调查发现,掉进App“免费试用”陷阱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从美颜软件到办公软件,许多常用App都被点名是“会员刺客”,不少消费者开通App免费试用后被立刻扣费,免费试用其实是“购买一个月至一年的服务,免费前几天”。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主持人:赵 鑫

  嘉 宾:宋旭光(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朱昌俊(媒体评论员)

  退回会员费并非易事

  主持人:消费者掉进“免费试用”陷阱后,他们能否退回被扣除的会员费?

  和静钧:以“免费试用”为诱饵,在消费者不知情或认识误差的情况下,订立了服务合同,一旦消费者享受“免费试用”,就会触发合同生效,会员费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扣除掉了。如果掉入这样的假意合同陷阱里,理论上是可以主张合同无效,退回会员费。但要是服务提供商或App运营商以合同生效、服务已经实质产生为由拒绝退回会费,消费者要追回这笔“冤枉钱”,就只能通过投诉、诉讼等维权渠道,而这些渠道的维权成本往往高于这笔“冤枉钱”,最后可能只好不了了之。

  宋旭光:有些商家通过“故意隐瞒”“欺诈”“虚假宣传”或者别的套路,诱导消费者在不充分知情的情况下,陷入“消费陷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提供“免费试用”服务的App开发经营者,没有以显著方式真实、全面地标注“免费试用”的条件以及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没有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免费试用期满后转为扣费套餐,或者格式条款中包含对消费者不利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内容等,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退回被扣除的会员费。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免费试用”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

  朱昌俊:从理论上讲,“免费试用”最终成了消费陷阱,消费者被不明不白扣了会员费,当然有权利申请退回。但是,一方面,这种操作之所以成为“潜规则”,显然App运营方不会给予消费者“后悔权”,走正常的申请退费渠道恐怕没那么容易;另一方面,从单个消费者来看,扣费金额一般也就数十元,多的也不过几百元,金额可能并没有大到足以让消费者“较真”维权的地步。事实上,一些App运营方之所以敢于玩这样的“套路”,就是瞅准了这样的消费心理。

  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慎重开通免密支付和自动扣款

  主持人: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避免掉进“免费试用”陷阱?

  和静钧:“免费试用”的语义解释是有环境限制的,切不可一看到“免费试用”,就急忙在商家准备的格式合同上打钩或表示同意。同时,有些格式合同比较复杂难懂,消费者在接受服务之前可以与客服多多交流,充分咨询之后,再决定怎么办。

  朱昌俊:消费者可以主动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如关闭手机设置中的一些自动扣费服务选项,慎重开通免密支付、自动扣款等功能。在使用新的应用程序时,要习惯阅读相关服务说明,尤其涉及费用的条款,了解多一点就能减少一点掉入陷阱的概率。

  宋旭光:消费者要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点击订阅前,要仔细阅读相关的协议或条款,尤其是涉及自动续费、自动扣费的内容。一旦发现有自动扣费的情况,应在试用期满前,及时取消。

  治理乱象,重点在重构供用双方关系

  主持人:治理App“免费试用”乱象,您有什么好建议?

  朱昌俊:在监管端,需要从源头进一步明确App扣费程序。比如,禁止App在未经消费者主动选择的情况下,默认自动扣费。或借鉴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要求App扣费也要赋予消费者一定时间的“后悔权”。应用商店要“守土有责”,对一些明显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形的App,应用平台应该加强审核和监督,对用户评论反馈及时作出回应,将一些投诉量大的App拉入“黑名单”。如果应用商店有“包庇”行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和静钧:App“免费试用”乱象的根源在于双方权利利益的失衡。在小额服务市场中,服务供应方或运营商具有规则制定、解释的支配权,消费者并没有足够资源与之抗衡。所以,治理乱象的关键就是重构失衡关系。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快速高效的“互联网小额法院”,尽量最大幅度压缩诉讼成本,使这一类诉讼可诉、能诉。

  宋旭光:治理App“免费试用”乱象,需多方发力。首先,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免费试用”行为的合法性边界,明确规定商家在提供此类服务时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此外也要及时处理消费争议的投诉,采取通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以及下架等诸多方式纠正App违法违规行为。其次,经营者应当自觉主动按照法律法规,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相关内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并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第三,消费者协会应当加强关于App“免费试用”陷阱的普法宣传,引导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警惕消费陷阱。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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