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大龄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而被以旷工为由开除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一审法院审理后,确认该公司解除与辛某的劳动关系违法,需支付辛某赔偿金109997.8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当事人辛某今年59周岁,因为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着实让人匪夷所思。网友在为他打抱不平的同时,也纷纷质疑涉事公司过于粗暴冷血,太不人性化了。
好在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支持了辛某的索赔需求,涉事公司的开除举动,换来的是超十万元的赔偿代价,当然谈不上任何冤枉。这意味着该公司随意开除员工,不仅在情理上站不住脚,更缺少基本的合法性,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不仅是对企业的纠正,也是对数字鸿沟下的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捍卫。
在数字化、信息化时代,很多企业的管理工作转移到了线上,线上请假成为常规操作,企业管理省事,员工也方便。然而,对于部分年龄较大、技术接受度较低的员工来说,线上操作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理应将这一痛点考虑进去。
辛某本身年龄大,对操作智能系统不熟悉很正常。而且,他并不是没有请假,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和电话进行了报备,并表示返岗后补假。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正如法院判决所言,辛某已经通过其他方式请假,不存在“旷工”的主观意图,既然并非主观故意,涉事公司以此为由来开除,当然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