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各地不少辛苦一整年却被欠薪的农民工再次走上艰辛的讨薪之路。记者调查发现,在农民工欠薪案件多发的建筑领域,常会出现一种“尾款怪象”,即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农民工大多都能顺利拿到工钱,但工程项目一旦进入尾声或竣工,他们想要领到尾款,却会遇到老板的各种拖延理由,最终引发欠薪案件。面对此类“尾款怪象”,农民工如何才能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据1月18日《经济参考报》)。
一直以来,建筑领域不仅都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拖欠的绝大多数款项也多数集中在尾款的给付环节。在坊间社会,所谓“尾款”也就是在各种交易活动发生的过程中,主要款项都已经“两清”,就剩下一点“尾子”。因为数额不大,想“耍赖”的支付方往往不愿再给,被拖欠的一方往往也不再追讨,权当留给“人情”以利于下次再“有钱一起赚”。
但建筑领域的欠薪“尾款怪象”与坊间个人之间经常存在的“尾子”,完全就是“小巫见大巫”,他不仅存在明显的恶意,是在打法律规定的“擦边球”,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套路规则”。在一项工程开工之后,为了工程进度和留住农民工,无论包工头还是施工单位,均会千方百计或筹或贷来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但到工程即将竣工结束时,拖欠工资现象也就悄悄开启,念及此前“老板”都很守信,又信誓旦旦的向农民工们承诺,工程结束所欠工资会“一次结清”,不少农民工在不知不觉中就落入了尾款拖欠的“陷阱”。
与坊间各种经济活动留下的“尾子”不同,建筑领域所存在的尾款拖欠,不但分摊在个人身上是长则年把半年少则数月的“血汗工资”,集中在一起,更是一笔“巨额拖欠”,2020年9月,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作为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一房地产项目施工结束后,将收到的劳务费挪作他用,导致10个施工班组126名农民工的486万余元工资被拖欠。由此可见,拖欠农民工的是“尾款”,对于恶意拖欠者却是一笔巨大的利润甚至是“不义之财”。
可以说,在建筑领域乃至其他行业的欠薪中,凡拖欠皆是“尾款”,尤其是建筑行业,具体施工人员基本都是由“投亲靠友”的农民工组成,开始就不讲信誉存在拖欠几乎就留不住人。而受到坊间社会传统思维的影响,在不少被拖欠尾款的农民工看来,能全讨来更好,否者,能多讨一点是一点,很少想到去述诸法律。而拖欠单位或个人乃至一些开发商,也正是抓住了被拖欠尾款者的心理,支付尾款也就成了“挤牙膏”,追紧了给一点,追松了或疲于追讨,干脆就能拖则拖、能赖则赖。
对于拖欠中的“尾款怪象”,笔者以为,他只是恶意拖欠所普遍表现的一种“套路”,既抓住了农民工的弱势和普遍存在的维权意识不足,同时,又抓准了农民工就业途径狭窄和淳朴的情感,进行带有恶意的“欺凌”与经济占有。因此,无论是消除“尾款怪象”还是根治农民工欠薪,都必须从严法治。唯有将所有欠薪都视为触碰了法律“红线”,一旦欠薪就要为此付出法律代价,所谓的“尾款怪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机会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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