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导师自主权”,须保障学生的权益

2020年09月28日 08:34   来源:燕赵晚报   斯涵涵

  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作出答复。在答复中,教育部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今年下半年还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这一消息在舆论场上引发热议。(9月27日澎湃新闻)

  一部分人点赞此举,认为可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有效落实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避免导师“放水”,敷衍了事,倒逼教师、学校严把研究生毕业质量关,可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作用。

  然而,很多人也对此事表达了担忧。陪导师饮酒死亡、在老师开办的校外工厂死亡、研究生久久不能毕业患上抑郁症、给老师代办诸多事物、滥用职权猥亵女学生……类似导师对研究生的负面新闻屡见报端。民众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考上研究生、博士生,除了学生自己发奋苦读之外,导师的器重、培养与关照不可或缺。而若要顺利毕业、找到心仪的工作,则需要仰仗老师出面“搞定”一系列事情——成绩、分配、推荐、工作。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然而现在老师尤其是研究生、博士生的导师很多已经摒弃了这个老套的称呼,都被称为“老板”。这种市场气息浓厚的称谓不仅褪下老师们身上的斯文光环,也凸显了学生不平等的地位。

  一句老板道出几多辛酸无奈。导师是老板,那么学生就成手下“员工”甚至家仆,导师“老板”掌握着大批学生的命运与未来,学生当做是廉价甚至免费的劳动力再正常不过。很多导师仅仅只是发论文,或者拉项目,项目多给研究生做,不做完或不听话就延期毕业,这在不少大学校园里已然成为公开的秘密。没有哪个学生敢以前途做赌注,对此说个“不”字。

  在资源数量一定的背景下,资源的占有量就决定了一个人的力量强弱与地位高低,而在导师与研究生、博士生的力量对比面前,学生无疑是弱者。当导师有意无意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助理”或工具,实在是高校行政化、市场化的缩影,亦是师德滑坡的直接表现,更是权力的异化。若老师加老板的权威再进一步放大、学生的忍气吞声到了某种习惯成自然,或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发生更多的校园悲剧。

  当然,我们承认还是有很多导师恪尽职守教书育人,德高望重,桃李满天下,堪为学生的楷模,但一些导师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欺压学生也是不争的事实,严重影响导师的声誉。权力若不加约束或限制,缺乏监督,必将导致权力任性或滥用,产生不良后果。而好的制度是既要发挥正面效能,也要防止负面风险,杜绝漏洞,而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权力使用者的私德。

  因此,在扩大“导师自主权”之前一定要科学设置,全面听取多方意见,可以建立一个第三方的意见委员会,用来接受学生的申诉,也可以开展反向评议,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约束机制,对多次或者被多名学生评价不及格的老师,调查原因,严重不良者取消导师资格;以保障学生的权益,也使得“导师自主权”有所规范,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总之,扩大导师的权力与建立科学、可行的监督机制当齐头并进,如此方能保证权力都能够被正确、有效的利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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