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北京发生“公交车与宝马车斗气飙车”事件,两车斗气、互相别停对方,共发生了三四次别车的危险操作。北京公交回应称,该公交驾驶员存在行车斗气行为,已暂停其工作。交警部门正展开调查,将依法严肃处理。
如今,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但在车辆过多、道路拥堵之时,一些驾驶员规则意识模糊,争强好胜,极易发生破坏交通规则乃至别车现象。无视规则开“斗气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更涉嫌刑事犯罪,理当加以摒弃。
一般来说,开“斗气车”往往伴随着极速超车、逆行、急转弯等严重违反交通和礼让规则行为。根据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的,面临着扣分和罚款处罚。同时,根据刑法,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斗气别车”行为显然属于追逐竞驶,严重威胁着交通秩序以及行人安全。特别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驾驶者,公交车司机和对方车辆漠视乘客安危“斗气别车”,已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其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程度更大。
同时,“斗气别车”行为人明知交通规则而违反,又对可能带来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甚至故意追求一定的危害结果给对方制造麻烦,一旦带来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件,相关责任人就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交通秩序愈发重要。文明出行、互相礼让不能成为一句空话,交通出行参与者都应尊重规则,文明礼让,自觉拒绝损人不利己的“斗气别车”行为。执法机关也应强化追责力度,严肃查处此类高度危险行为,切实维护有序的出行环境。(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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