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为了推动夜间经济,发布《上海市商务委等九部门关于本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夜间区长”是由各区分管区长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则鼓励各区公开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主要是协助“夜间区长”工作。
所谓夜间经济,是指从晚7点至次日6点在城市特定地段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的总称。这其中包括了购物、文化、娱乐、餐饮等多种业态。夜晚是白天的延伸,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夜晚也蕴藏着巨大的生产力。资料显示,美国人已有1/3的时间、1/3的收入、1/3的土地面积用于休闲,而其中60%以上的休闲活动在夜间。而在英国,2017年夜间经济占全英国GDP的6%,已成为英国的第五大产业,伦敦夜间经济提供了1/8的工作岗位。
随着我国消费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消费方面已不局限于解决温饱问题,而是希望通过消费带来更多精神层面的满足,从而获得更多幸福感。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结束白天快节奏的生活之后,可以有更多选择的夜间服务去放松,这就为发展夜间经济奠定了市场基础。
事实上,不仅是上海,北京、天津、河北、南京、重庆、西安等多地此前都推出过发展夜间经济的相关政策。一方面是因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城市迫切需要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即便在一些大城市,人口不断向郊区迁移,城市的商业气氛被稀释了,一些城市中心城区反而出现“空心化”现象,市民应有的夜生活消费需求并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夜间经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说,夜间经济作为城市竞争新赛道,已经从“1.0”时代向“2.0”时代迈进——以往注重单一消费业态的培育,而通过产业融合营造多元消费新场景则成为新一轮竞争的突破口。
但是,几家欢乐几家愁,虽然夜间经济优势明显,但也令不少施政者和市民担忧,夜间经济的安全、服务质量、噪音、垃圾等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必然使夜间经济的预期效应打折,甚至影响到社会和谐。如何善用夜间经济之利而避其害?这就需要政府上心、企业齐心、市民耐心,共建信心。
首先,政府的积极推动发展与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管理要有机结合。政府要通过与场地经营者、夜间消费者、消防队员和夜间通勤者对话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平衡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
其次,普遍服务与特别服务相结合。一方面要完善交通、环境、水电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像建设经济开发区那样,建设商务休闲、健身娱乐、音乐书吧、特色餐饮等符合特定人群消费特色的集聚化、规模化夜间经济区域,最大限度的避免扰民。
再次是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统筹协调,鼓励商户圈联合自治。
最后是借鉴成熟的国际经验,创新性开展工作。比如阿姆斯特丹以自由开放的夜生活而闻名于世。道路两旁随处可见“保持优雅,思考邻居,屋内饮酒”和“欢迎游客”的标识。此外还推出了移动应用程序,供居民举报夜间滋扰情况,可通过网络联系所在区域社区官员,直接对案件进行处理。其夜间经济运行两年后,骚扰事件下降了30%,暴力事件下降了25%。
(责任编辑:臧梦雅)